“普宁市教育局违规执行体检文件拒绝入职教师”“严重侵犯人权”“恳求帮助我主持公道”。

一位广东普宁的考生近日在微博发帖称,自己报考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体检查出HIV阳性后没被录用,先是被人事股以“保护隐私”为由劝签自愿放弃,坚持不签后又收到书面不合格证明,行政复议无果,走投无路才上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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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出来,评论区最开始还有人替他说话,没多久就翻了车,满屏都是“自己有病心里没数吗”“想毁我孩子一辈子”。

我本来还想着,会不会又是一次赤裸裸的就业歧视。结果把他写的每一句对着时间线和公告原文捋了一遍,说句实在话,这一次网友没骂错。

这篇求公道的帖子,本身就有几处硬伤,怎么看都不像在要一个公道,更像是在把情绪往自己这边拉。

先看他怎么描述自己的进度。

帖子里写“已入围面试”,标题喊的是“拒绝入职教师”。可这次普宁市的招聘,6月5日发公告,6月28日笔试,7月22日面试,7月25到26日体检,9月才出拟聘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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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教育局找他谈话那天,面试早结束了,体检也做完了,他卡在体检那一关,连拟聘用公示的门都没进。

把“体检没过”说成“拒绝入职”,这一词之差,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是资格还没到,后者是人都定了还被赶走,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教育局先聘后辞,实际上根本没有入职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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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处我盯着看了很久。

他写,教育局“先以我HIV体检不合格会暴露隐私为由,动员我填写自愿放弃聘用”,这话是拿来当程序违规的证据用的。可转念一想,真要卡他,8月17日直接下不合格通知书就完了,他后来也确实收到了。

何必绕这么大一圈,先请他签一份自愿放弃?

自愿放弃意味着不留下不合格的记录,HIV这件事也不会扩散出去,怎么看都更像是在替他控着隐私、留着脸面。他把这份体面反手当成人家违规的把柄,这个逻辑是拧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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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处,是他反复强调的那句“没有对我复检”。

体检不给复检,听着像是官方理亏。但事业单位招聘的通行规则是,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得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书面申请复检,这是给应聘者的一次性救济,单位并没有主动安排复检的义务。他没说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在期限内申请。

更要紧的是,HIV初筛阳性要经过确证试验才能定论,复检也翻不了这个结论。拿“没让我复检”当罪名,其实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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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他从头到尾没交代:他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阳性的?

是报名之前就清楚,还是体检才查出来?这是全网最想问的一句,帖子里一个字没有。一个关键事实悬在那儿,公道话就没法往下说。说实话,我也想知道答案。一个人明知道自己阳性还去考教师,和体检才发现,这两种情况性质完全不同。但他不说,我也没法替他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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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制度层面就没毛病吗?有。

招聘公告里写的是,教师岗位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这份标准2013年修订时删掉了“艾滋病不合格”一条。实际判定用的却是《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里面明明白白写着艾滋病不合格。

同一份体检报告,两把尺子,一个说合格,一个说不合格。这个表述上的别扭确实存在,也确实该有人去把口径统一了。

但这属于制度该怎么收拾的公共议题,不是给某一个人开后门的理由,更不该靠一篇帖子来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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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帖子里还有一处细节很有意思。

他说行政复议被驳回之后,“用尽办法实在不得已才进行投诉举报”,紧接着@了一串媒体号。可复议之后,法律给的正路是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判该用哪套标准、程序合不合规,那才是真能推翻结论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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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走,先上了热搜。至于他要的是舆情压力,还是法律结论,各位自己品。

那句“遇事不决小作文”,骂的就是这个。

态度我摆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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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这行,托在手里的是孩子。体检这道门槛,我站严一点,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这话不是要给谁贴标签,HIV日常接触不传播,这是医学共识,我清楚;这道门槛该怎么定,是制度要回答的事,不该被一篇帖子推着走。

真正想讨说法的人,法院的门一直开着;急着先上热搜的,我看要的就不是一纸判决。今天我们要是被一篇情绪饱满的帖子推着走,明天就可能被下一篇推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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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呢?教育局这次的做法有没有该改进的地方?还是说,像这种直接接触幼儿的岗位,体检标准就该一严到底?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源自@林中白狼,图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