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的离岗补助,为什么交由地方管理,这个话题记得已经写过,但是究竟还是不明白,到底为啥,乡村医生干得,是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隶属于卫生系统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也正是这样做得,乡村医生的工作,是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安排的,并负责监督完成,这个是一个体系的上下级关系,合情合理,也合规合矩。
乡村医生,年满六十岁,离岗退出,其补助怎么就交到地方管理了呢,若论有没有钱,医疗有医疗保险钱,还有国家财政投入,显然不是钱的原因。
况且地方就宽裕了吗,这个可不见的,地方有地方上的事情,能兼顾到,本不属于一个系统的乡村医生吗。各地区标准不统一,便证明了这一点,再说每月二、三百元的标准,定得也的确是低了些。
“离岗乡村医生补贴,交由地方管理,源于财政事权划分,国家只定原则,具体标准、资金筹措、人员认定交由省、县落实 。各地村医数量、历史情况、财政实际差距很大,全国统一标准很难兼顾到,发达与欠发达地区。
村医身份、从业年限档案分散在县域,由地方负责审核认定,便于核实工龄,减少错报冒领。中央会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部分资金支持,但主要配套由省县财政承担 。”
这也方便各地结合财力动态调整补助。弊端就是经济弱的地区补助偏低,政策执行参差不齐,各地补助金额差异较大,没有全国统一底线标准 。以上是Ai整理的资料。
和之前的大同小异,并无什么不同,国家只定原则,具体资金筹措人员认定,和具体标准,全交由省县落实,于是乎,每月二、三百元的标准就落地了。
凭心而论,面对干了一辈子的乡村医生,这个标淮,怎么好意思向他们公布,有什么理由,在没有其它工资的情况下,给他们这么低的补贴,二、三百元作为某一个项目的补贴,尚能说得过去。
但是对于干了一辈子,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就相形见绌了,这一决定,足以摧垮乡村医生队伍,让乡村卫生室名存实亡,并毁掉基层的医疗卫生体系。
这不是什么危言耸听,事实在那儿摆着,乡村医生日渐减少,卫生室逐渐稀疏,就是明证,谁愿意去干一个没有养老保障的工作,并且这个工作也没有退休,更没有退休金。
这个工作还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婆婆多得不像话,风险性更高的不得了,整天为罚款提心吊胆,迊接检查,就是小伙见了掌柜的,毕恭毕敬也不行。
也就是这老一代乡村医生,能善始善终地干一生,年轻一代,估计很难留住人,以后待遇得提高,编制也得进入,否则真得后继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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