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球“爆头”有多恐怖?

从物理和医学角度分析,职业网球运动员击出的球速极快(通常在150-250公里/小时),且球体虽软但质量集中,其冲击力足以造成严重伤害。如果打到眼睛,便是高速飞行的网球可能造成眼球钝挫伤、视网膜脱落、甚至失明。如果打到脑袋,可能引起脑震荡、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严重时可危及生命。如果打到面部,如鼻骨、颧骨骨折,需手术修复。如果打到颈部,可能导致颈椎挫伤或椎间盘突出。因此,被职业球员高速击出的网球击中头部,绝非“小事”,其潜在危害极大,这也是赛事组织者必须设置足够安全防护设施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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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就这个新闻来讲,当事球员希望道歉,澄清其不属于故意,若观众伤情经鉴定达到重伤程度,其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但结合目前公开报道的现有信息来看,本案大概率不构成重伤,故也不构成刑事犯罪。同时,纯过失通常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过失伤害他人一般也不会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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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责任上,梅德韦杰夫的行为构成“重大过错”,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中,梅德韦杰夫的行为发生在死球状态下,此时比赛已中断,其击球行为不属于比赛中的正常技术动作。作为一名职业球员,其应当预见到在人群密集的球场内大力击球可能击中他人,但未能控制自身行为,存在重大过失。故梅德韦杰夫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直接导致了观众的人身损害,两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其行为构成侵权,应当对受伤观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赛事组织者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如观众席与赛场距离过近、防护网不足、安保措施缺失),则其对观众受伤也负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主办方和承办方必须配置符合标准的场地、器材,落实医疗、安保、应急救援等措施,并维护赛场秩序。在本案中,虽然直接侵权人是球员,但组织者若未能有效隔离风险,便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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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观众若在观赛时未注意自身安全(如未在安全区域观赛),可能亦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从这个新闻来看,观众没有其他过错,一般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