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我61岁,她40岁,从乡下来我家当保姆。干了三个月,我说别走了,跟我搭伙过吧,每月给你6000。她答应了,没领证,没办酒。
每月1号,我准时转账。从61岁转到76岁,180个月,一分没差。她照顾我吃喝,陪我住院。上个月,她55岁,说要回老家带孙子。我没拦,只冷笑一声:这6000块,我一转转15年,每月1号雷打不动,180个月,一分没差过。
她哭了,说,你以为我图你钱?我说,那你图啥?她说,图你这个人。我说,图我这个人,就别拿钱说事。她走那天,把家里擦得干干净净,冰箱塞满饺子。
有人说我冷血,15年养条狗还有感情。也有人说,她要是真图感情,就不会每月收钱。
我的看法:两个人都在自欺欺人。一个用钱买安心,一个用照顾换安稳。到最后,谁也不肯先承认有感情,因为承认了,就输了。
可话说回来,15年,不是钱能算清的。但钱,确实每月都给了。要我说,这6000块,既是工资,也是心意。可惜两个人都只敢认工资,不敢认心意。
这15年谁亏了?钱上,大爷不亏;名分和保障上,阿姨更亏;感情上,俩人都亏。最亏的是,15年到最后,谁也没换来一句坦坦荡荡:“我们是有感情的。”
搭伙可以,但别拿钱当遮羞布。要么领证谈保障,要么按雇佣算清楚。别糊弄到最后,只剩一句“180个月,一分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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