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对照民法典、新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最高法院指导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各类法律风险,采用图解与漫画的形式,设置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知产保护、破产重整、纠纷解决等6个部分74篇,覆盖企业设立、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完整法治指引闭环,让企业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以期精准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福建高院新媒体陆续推送《图解指南》系列漫画,本期推出第六部分:纠纷解决。
01
及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其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建议及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02
通过商会调解解决纠纷
商会调解对于促进和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涉民营企业纠纷的各方当事人按照福建高院和福建省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积极通过商会调解解决纠纷。
03
积极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非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程序之外,依托调解、和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治理途径。非诉讼解纷方式具有程序简便、高效便捷、成本低廉、柔性包容等优势,既能维系商事合作关系,达成的调解协议又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法律效力完备。建议涉民营企业纠纷各方当事人积极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04
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可提供指引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了经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审核的权威裁判案例,可帮助预判诉讼结果;多元解纷案例库汇集调解、仲裁等非诉解纷真实案例,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解纷参考。建议民营企业加以参考,了解相应纠纷的裁判规则,从而明悉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
05
积极运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对于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建议积极适用跨域立案服务,节约诉讼成本并提高诉讼效率。
06
积极运用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告别传统文书的繁琐格式,当事人按指引填空勾选关键信息,即可生成规范文书。“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已支持67类示范文本在线填写制作以及要素式识别智能回填,各级人民法院同步提供示范文本引导辅导服务。建议积极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让诉讼流程更简单、更高效。
07
依法、准确、适当地提出诉讼请求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直接决定了民事诉讼的审理方向和审理范围,对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权利的完整实现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适当,避免遗漏诉讼请求或承担败诉后果。
08
在诉讼中及时提交证据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将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或虽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建议在诉讼中及时提交证据,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09
在订立合同时确认送达地址
在合同中确认当事人的送达地址,不仅有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有效地送达通知等相关意思表示,还有利于在民事诉讼中解决“送达难”问题。建议当事人在相关合同中对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作出明确、具体约定。
10
及时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可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在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情况下,普通债权可能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建议在诉讼阶段及时申请诉讼保全,确保生效判决确定的民事权利得以实现。
11
依法及时提出保全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错误,或存在超标的保全情形,应当及时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由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12
依规申请保全财产置换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如急需使用被保全财产,可提供其他等值且有利于执行的担保财产,依规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置换申请。
13
避免申请诉讼保全错误
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建议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保全权利,避免因申请保全错误另起纠纷、赔偿损失。
14
避免诉讼保全对生产经营
造成不当影响
诉讼保全是在民事权利义务未得到最终认定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建议当事人善意行使申请保全权利,对企业基本账户或生产经营的必须设备等,能“活封”“活扣”的,尽量不要申请“死封”“死扣”。
15
合理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可得利益主要是指合同履行后可获取的利润。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益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在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需综合运用可预见性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损益相抵规则、过失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16
及时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建议及时申请执行,避免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益无法实现。
17
积极提供执行财产线索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但执行查控系统仍不能覆盖所有财产范围,建议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线索。
18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建议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避免影响征信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19
依法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法定事由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关人员的行为导致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20
公司注销后
公司遗留债权并不随之消灭
公司因非破产原因注销后,公司遗留债权并不随之消灭,对于尚未处理的公司遗留债权,原公司股东作为原公司权利承继主体,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公司遗留债权。
供稿:民二庭
编辑:赵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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