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CNBC与《金融时报》报道,Groq当地时间本周二被告上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被指控在与NVIDIA(英伟达)的“类收购”非独家授权交易中牺牲了少数股东的权益。

原告Joshua Rubin和Benjamin Serebrin曾是Groq的员工,但在与NVIDIA的交易前离职。两位员工仍持有Groq的股份。

根据披露的诉讼文件,Groq与NVIDIA的200亿美元(现汇率约合1,342.89亿元人民币)交易分为2个部分:170亿美元由所有持股者共享,另外30亿美元以NVIDIA限售股的形式被分给跳槽NVIDIA的Groq员工。

原告方认为Groq董事会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未能履行其为所有股东争取最佳价格和结构的法律义务,不允许部分股东就该交易进行投票。

部分股东的股份因“未计入Groq技术的未来增值潜力以及与NVIDIA的协同效应”被“低价”套现,管理层则大额获利。此外,由于该交易并非真正的收购,170亿美元的许可费被视为Groq的应税收入。

本文源自: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