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友们,昨天一条评论把我看笑了。有人问#无锡朱女士 为什么这么狠心,连个未成熟的胚胎都要扼杀,他说#婚外胚胎案 里第三者的胚胎是无辜的,凭什么不让生存?
笑完之后我后背发凉,因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出轨男和第三者造了孩子,原配不但要忍,还得乖乖让出财产。这到底是谁给的底气?
不过也难怪了,从历史上来看,女人出轨是要被浸猪笼的,而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子孙满堂。所以只要男人出轨生下孩子,他家里人就会立马一句话:孩子是无辜的!在古代,好像只要搬出这句话,原配就必须让步,家里的钱就该往外拿。
好在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法治社会,人人平等的年代,我们中国是提倡一夫一妻制的。难道原配就活该像古时候那样要受委屈,活该损失财产了吗?到底是谁制造出这个局面?是明知对方有家室还要贴上去的第三者,还有守不住婚姻底线,背叛家庭的原配,现在是对方和第三者联手,拿孩子当筹码,想逼着原配割让夫妻共同财产,这不就是道德绑架吗?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这样觉得,一纸婚书,如今来说只是一份协议,一份契约,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是底线。原配踏踏实实过日子,没做错什么大事,凭什么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产,要被分走?
大家不妨想一下,如果法律只顾及孩子,却保护不了安分守己的原配,那结婚证到底还有什么用?
如果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最后斗不过钻空子的人,以后谁还敢放心结婚嘛?谁还会安心经营家庭呢?
反正我就是这样想的。我觉得某个律师说的很对,以抚养为名转给第三者的大额钱财,本质上就是侵占原配的财产。
法律会保障孩子基本生存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有人借着孩子来抢夺原配夫妻的共同财产。
友友们,你们说这话有没有道理呢?肯定又有很多人吵翻天的了。有人说,结婚证就是家庭财产的保障,非婚生子女不在婚姻家庭里,不该来分家产;也有人呼吁,出轨方和第三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看这样还有没有人敢生私生子。
网上很多人说话很有迷惑性,跟朱女士的公婆一样纷纷劝朱女士要大度。好像只要生了私生子,原配都该大度一样。这年头,出轨的理直气壮,第三者的孩子成了筹码,原配反倒成了“恶人”。朱女士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里,她拦的不是一条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夺产局。
但是仔细琢磨,这场烂摊子,是朱女士造成的吗?凭什么要辛苦持家,没有过错的原配来为出轨人的错误买单呢?朱女士本来身体也不好,加上女儿读书也需要费用,她要是不拦呢?等着她的就是人才两空。
作为孩子或者胚胎,是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的,这点必须承认。但是第三者和出轨者,一开始就清楚对方是有家室的啊,属于明知故犯。
法律保护孩子吃饱穿暖没问题,可不能变成某些人靠生孩子捞钱的工具。
大家觉得,到底能不能拿孩子的无辜去牺牲原配的合法财产权益?欢迎聊聊你的看法。每一条我都会看哦!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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