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民胡先生为儿子精心筹备婚礼,提前半年多预订高档婚宴套餐,满心希望婚礼圆满体面,结果婚宴现场多道菜品与预订清单不符,这让他在亲友和亲家面前很没面子。
胡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他在南昌市新建区铂金喜悦・宴会中心预订了单价2599元一桌的婚宴,当场支付10000元定金,全力筹备10月3日儿子的婚礼。
婚礼结束后,胡先生结清了54900元婚宴尾款。本以为喜事就此圆满,可婚礼结束次日,亲友们纷纷反馈,婚宴菜品不尽人意。
“我的朋友、亲戚都说我的酒席办得太差了,菜品上得太差了。我亲家跟我儿子说,好像菜换掉了,跟以前发给他的菜单不一样。这个事情让我很没有面子。”胡先生说,他仔细核对当初与酒店确认的婚宴菜单,最终确认预订的14道菜品,有7道与原定菜单不符。
“我(定的)是石斑鱼,他给我上的是桂花鱼;手撕羊排上的焖羊肉;广式叉烧鹅上的茶香鸭;粤式黑椒牛仔骨换了一个椒丝香脆骨;鸡汁肉丝腌脆笋,他给我上的情深金汤烩珍菌;还有一个蒜蓉粉丝古巴龙变成了蒜蓉粉丝蒸波龙;26桌都上错了。”胡先生表示,除了这7道菜品,2道主食锅贴和糍粑也变为了鲜肉包和蛋挞。
图为原定的菜品
胡先生联系酒店沟通协商处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胡先生说,为了这件事,甚至和亲家的关系也变得有点僵,“我的诉求最起码酒店要给我打个5折”。
对此,涉事酒店相关负责人唐先生承认是酒店的工作失误,“我们有新旧两套菜单,销售可能在下单的时候下到了老版本的2599元菜单,有六七道菜不一样”。
唐先生说,酒店方将赔偿金额提升至2万元,但胡先生不认可。胡先生称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来源 都市现场、南国早报
编辑 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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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心欢喜结婚,不料在婚宴上,酒店竟将17道主菜上错10道。近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这起婚宴服务合同纠纷案,维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酒店上错菜品构成违约,判决酒店退还差额部分餐饮费108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图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料图)
小王、小李为筹备婚礼,提前数月与芜湖某酒店达成婚宴服务合意,预订A标准婚宴套餐并全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全权委托酒店承办婚礼当日餐饮服务。婚礼举办当日,因酒店工作人员疏漏,未按照双方约定的高端套餐A套餐标准提供菜品,实际为新人提供了标准较低的B套餐婚宴菜品。
婚宴结束后,多名亲友向新人反馈菜品与预定标准不符,小王、小李这才发现酒店服务存在严重疏漏,比如将广式葱油桂鱼换成广式蒸多宝鱼,将金蒜银丝蒸大连鲍换成了蒜蓉蒸扇贝等,有10道主菜与预定标准套餐完全不符。二人随即与酒店沟通协商,要求酒店就履约失误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赔偿,但双方经多次沟通未果。小王、小李向弋江区法院起诉,要求酒店退还差额部分餐费2.7万元、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庭审中,酒店辩称,菜品出错系员工工作疏忽导致,并非主观恶意欺诈,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双方仅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并非侵权法律关系,且婚礼仪式已顺利完成,未对新人造成实质性损害,故新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酒店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降低婚宴菜品标准,未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明确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结合案涉套餐差价、服务瑕疵程度等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判定酒店按照每桌400元的标准向新人退还餐饮费用,合计退还餐饮费10800元。
法院作出判决,图为法槌(资料图)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礼仪式具有唯一性、不可复刻性,酒店的履约疏漏,直接导致新人精心筹备的婚礼留下不可逆的情感遗憾,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基于婚礼专属场景享有的特殊精神利益,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适用情形。综合考量违约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法院依法酌定酒店支付新人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对于新人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诉求,因案涉婚宴服务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被告退还原告餐饮费10800元,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某酒店不服一审判决,向芜湖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适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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