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这起案件,是近年婚姻财产纠纷中极具代表性的典型判例。结婚二十多(2001)年的王玲玲(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丈夫刘勇(化名)长期与第三者曾丽(化名)保持不正当关系,从2005年到了2024年,其中2016年第三者生完孩子之后开始转账累计230余万。

当王丽丽质问丈夫希望讨一个说法时,刘勇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让妻子不要没事找事。无奈之下,王玲玲委托律师调取全部银行流水,将第三者告上法庭。

要求对方全额返还230余万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但扣除32万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第三者需要向原配退还200余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里面还有两个问题,第一就是王玲玲的丈夫与第三者已经有了私生子女,以后这个私生子女是不是有权继承王玲玲老公的财产?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个200余万能否执行?曾丽是不是已经转移了或者花掉了,是否会如数奉还?

完整案情复盘,230余万转账背后的法律争议点

王林玲玲与刘勇结婚20年,婚后二人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后期刘勇于曾丽发生婚外不正当关系,二人还生育了一名非婚生子。在维持婚外关系的数年里,刘勇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各种渠道,持续向对方转账,累计合计230余万元。

王玲玲偶然发现丈夫的转账记录后和他对质,刘勇态度冷漠,认为钱是自己赚的,自己有权支配,劝妻子不要干涉,不要没事找事。

王玲玲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整理完整转账流水,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刘勇对曾丽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定对方返还两百三十余万元。

曾丽提出理由,部分钱款是刘勇支付给二人非婚生子的抚养费。还有一部分是二人共同生活的日常开销,是刘勇自愿赠予。返还也只需要返还一半,因为刘勇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处置权。

曾丽的意思是这230万孩子抚养费占一部分,开销花掉了一部分。况且这230万当中还有100多万是属于刘勇的。

而法律的事实是丈夫单方面处置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妻子同意。刘勇在没有征得妻子同意的前提下,隐瞒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其他女人,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也不存在丈夫拥有一半财产可以自由处分的说法。夫妻财产是共有的,不是一人一半分割。

根据抚养费标准,这两百三十万里面有三十二万是刘勇应当承担的法定抚养费。

剩余200余万,判令第三者返还给原配。也就是说第三者和男方共同生活的日常开销不应该由和原配的共同财产来出,那是不合理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官司是需要证据的,结婚证。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

一般都是委托律师,拿着立案材料,申请调取身份信息。

账户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流水。每笔转账时间,金额,收款账户名称。

手机截图没有用,需要银行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流水。如果对方不配合提供银行卡,律师可以凭调查令向银行调取流水。

关于第三者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亲密对话,开房记录,同居记录,照片,视频,录音都是证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者,一般最常用的抗辩理由是,这笔钱是借款。原配可以要求其必须提供借条,借款合同。

如果第三者说是双方合伙做生意的钱,原配可以要求其提供合伙协议,进货出货凭证对账。

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第三者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避免第三者把资金转移挥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保函还是最常用的方式。

拿到胜诉判决书,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冻结,划扣银行卡,查封房产,车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归还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后续夫妻离婚,这笔钱作为共同财产将进行分割。因男方出轨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原配的维权提醒,不要和第三者私下签署和解协议。原始电子证据,尽量保留手机原件,不要只保存截图。

不要采用暴力辱骂,曝光第三者,上门骚扰等方式维权。维权一定要走民事诉讼渠道,合法起诉。

一旦发现大额转账,尽快固定证据,防止对方转移资产,超过诉讼时效。

第三者抱有幻想,对方愿意给我转账,买房,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事实上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就有权追回,婚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义务,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权,不是保护第三者的经济利益。非婚生子女该拿的抚养费被支持,第三者借着孩子名义所要的奢侈品,高额生活费,法律不保护。

婚内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用于维持不正当关系,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起诉追回财产。

优先固定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

保护合法婚姻,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也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但绝不会为婚外不正当关系提供财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