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砍树,也能致富”,这句朗朗上口的标语,是林下经济传播最出圈、最深入人心的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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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森林旅游、林下采集这类模式,这句话似乎说得通。但如果将其当成林下经济普适的发展导向,不仅有宣扬躺平之嫌,而且也有认知偏差之疑。尤其对商品用材林来说,一旦把林下增收理解为木材收益的替代方案,就主次不分、本末倒置了。

首先,它模糊了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功能定位。

依据《森林法》,公益林的核心价值是发挥生态效益,实行严格保护,以少伐、禁伐为主;而商品林是林业生产的主要载体,核心目标就是产出木材、获取油料等林产品。国家也明确鼓励培育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与大径级用材林,保障国内木材供给安全。如果不加区分地对商品林反复强调“不砍树”,本质上是忽视商品林的固有功能,否定它本身具备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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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它容易让人忽略森林抚育的必要性。

健康的森林经营,离不开科学的抚育管理。比如抚育间伐,通过伐除林分内病弱、过密的树木,改善林间通风、光照条件,既帮助留存的优势林木更好生长,也能为林下的药材、菌类等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倘若被口号束缚,不再开展正常抚育作业,林分密度持续提高,林木长势衰退,林下空间条件也会不断恶化。到最后,连林下经济失去依托,所谓林下致富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再者,它低估了林业的发展规律和收益规律。

从实际的经营数据来看,绝大多数林下种养项目的亩均收益,都远达不到成熟商品林的木材产出收益,二者不在同一收益量级之上。对于经营者而言,无论是林下种植,还是林下养殖,只是木材轮伐空窗期的“增收补充项”,绝非可以完全取代木材收益的主业。刻意弱化商品林的目的性和科学性,既不符合客观的产业规律,也不符合真实的收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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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广西全区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以上,产值超过1400亿元。显然,而广西林下经济能做到千亿规模,惠及数百万林农,它的核心逻辑从来不是一刀切的“不砍树”,更不是“弃林保下”,而是坚持林上林下协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拿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放眼广西的林下经济发展,成熟的实践样本比比皆是:

七坡林场采用“桉树+鸡血藤”林药模式,依托上层桉树的生长周期套种药材,在轮伐期中获得持续现金流,木材长期收益依然保留;

荔浦杉木林下培育灵芝,借助杉木林荫环境发展林菌产业,杉木成材之后依旧依规采伐,实现一地双收;

南宁树木园鹿场林旅模式,以“北鹿南养”为切入点,发展林下旅游、林下养殖,同时始终保留木材生产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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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早就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林下是增收的“黄金地”,却从来不是木材产业的“替代品”。健康的商品林经营,是科学营林、合理采伐的有机结合,绝非一句简单粗暴的“不砍树”就能概括。

发展林下经济,不能套用统一模板。因此,与其空喊片面的绝对口号,不如立足不同林地的属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这才是林下经济最务实的发展路径。

公益林区:要以“管护”为先,主打少砍树、不砍树,重点发展低干扰的林下采集、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严格管控商业性采伐,把生态保护的底线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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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林区:要以“经营”为主,合理种、科学管、高效用,把林下经济作为锦上添花的补充,在木材轮伐期里拓宽收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