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遗书撒了八十年谎

1935年3月8日,上海新闸路沁园村,一栋三层小洋楼。

天还没亮,一个女人喝下了拌着三十片安眠药的面条。她叫阮玲玉,二十五岁,全中国最红的电影明星。再过不到一天半,她就要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面对前夫张达民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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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后,全上海疯了。十二位电影界大佬为她抬棺,三十万人涌上街头送葬,送葬队伍长达三里,美国《纽约时报》在头版称之为“近代国际上之最大葬礼”。

所有人都记住了她遗书里的四个字——“人言可畏”。

这四个字太有杀伤力了。它让全社会的小报记者都成了杀人凶手,让每一个嚼过舌根的人都背上了良心债。鲁迅先生当年专门写了一篇杂文《论“人言可畏”》,把这四个字当成对舆论暴力的控诉。

但问题是——

这封遗书,是假的。

一、“人言可畏”是怎么被炮制出来的?

你可能不信。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说法的时候也不信。但证据链非常清楚。

阮玲玉死后第三天,也就是1935年3月11日,唐季珊拿出一封所谓的“遗书”,说是阮玲玉写的《告社会书》,里面赫然写着“人言可畏”四个字。唐季珊把这封遗书交给了联华画报,刊登出来。从此,“人言可畏”四个字传遍天下。

但这里有个疑点:唐季珊是阮玲玉的同居男友。阮玲玉死在他家里,死前跟他吵过架,据后来的证据,他还打过阮玲玉。阮玲玉死了,唐季珊是最大的嫌疑人之一。这时候他拿出一封遗书,把死因指向“社会舆论”,这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跟我没关系,是记者们逼死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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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五十多年后,真相浮出水面。

1935年4月26日,也就是阮玲玉去世一个半月后,上海一家叫《思明商学报》的小报登出了两封遗书。这两封遗书跟唐季珊公布的那份完全不同。一封是写给张达民的,对他的无耻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另一封是写给唐季珊的,控诉他是“玩弄女性的恶魔”,并说自己被迫选择绝路,是因为“没有你迷恋‘××’,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

遗书中的“××”,指的是唐季珊占有阮玲玉之后又勾引上的歌舞明星梁赛珍。

那《思明商学报》怎么拿到这两封真遗书的?是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提供的。文章揭露,阮玲玉自尽后,唐季珊畏于社会压力,竟要梁赛珊代笔,伪造了两封阮玲玉“遗书”,以“人言可畏”的托辞,把他虐待阮玲玉致死的罪责推向社会。梁赛珍姐妹后来认清了唐季珊的嘴脸,出于良心,决定公开真实遗书。

也就是说,阮玲玉留下的“人言可畏”这四个字,根本不是她自己写的。那是唐季珊找枪手编出来的。他用这四个字,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引向了“舆论杀人”,而把自己这个真正动手打人、移情别恋的凶手藏在了后面。

鲁迅先生就是被唐季珊骗了的。他以为“人言可畏”是阮玲玉的遗言,写下了那篇著名的杂文。这个错误,直到六十六年后才被纠正。

讲到这里,你可能觉得故事已经很清楚了:唐季珊是凶手,伪造遗书掩盖真相,阮玲玉是被家暴和背叛逼死的。

但别急。

这个故事还有一半没说。

二、那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