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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10月7日报道,10月6日,在法政大学塔帕占校区,记者报道了1976年10月6日事件50周年纪念活动。19时,活动进入“回顾10月6日遗产,告别政变委员会命令”环节,为“抹去10月6日政变遗产”运动收尾,回顾政变及修法后果;尽管已过去50年,这些后果仍影响民众的言论表达权利与自由至今。

活动中,iLaw工作人员汶雅努女士谈到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第41号命令时说,今天是1976年10月6日事件50周年,人们可能记得的是法政大学塔帕占校区的屠杀,但历史上还有另一事件,即由海军上将沙鄂率领的军人团体发动政变,自称“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从政府手中夺取权力。

“他们甚至不敢像过去的政变委员会那样使用激烈名称,称为革命委员会,如陆军元帅他侬和陆军元帅沙立那样,而是选择华丽措辞。但那次政变的恶果不只是夺权并使国家走向专制,这个政变集团还在约16天内发布了多达47份命令,其中一份至今仍有效,即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第41号命令。”汶雅努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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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雅努女士接着说,这份命令修改刑法,加重12项罪名刑罚,其中包括第112条和第326条诽谤罪,以及其他涉及表达自由的条款,并对提及某些政府官员的言论设有处罚。

“这份命令的问题,第一,1956年刑法典历时十多年制定,并经过人民代表审议,但1976年10月21日的修改却由并非经选举产生的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完成,他们夺权后还修改法律,缺乏民主正当性。

第二,第41号命令如前述那样加重了刑罚。”汶雅努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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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雅努女士继续说,言论自由反而与某些涉及生命和性方面的罪名刑罚相当,这是政变委员会设定的。相比之下,可见这些刑罚与罪行不相称。

“第三,这份命令的问题在于至今仍然有效,从未经民选下议院审议,其中12条也从未由民选下议院审查。有些条款曾由任命产生的国家立法议会审查,但只是修改刑罚。”汶雅努女士说。

汶雅努女士最后说,目前民间正在联署提出《废除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第41号命令法案》草案,已有60,000人签名,这是前所未有的民间提案,旨在要求坐在下议院的民众代表审议并清除仍潜伏在常规法律中、至今影响社会的政变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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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来自人权律师中心的蓬素女士,又称律师梅,表示10月6日若只是发生过、已结束、又被反复提起50年的记忆,那并不正确。50年并不只是某一群人遭受损失。

“我们失去了许多东西。我们失去生命,我们中一些人在那天的事件中虽然还活着,却失去人性;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失去了正义。从该事件看,明确而具体地说明10月6日事件仍影响我们的是国家行政改革委员会第41号命令。”蓬素女士说。

蓬素女士继续说,这份命令至今仍有影响,是因为它修改了有关诽谤罪的法律,包括第112条案件、诽谤案、公开诽谤案、侮辱或贬损宗教案,以及侮辱外国元首案,并将多项罪名刑罚成倍加重,例如从监禁1年增至2年;最重要的是第112条,将刑罚从原0至7年监禁提高到3至15年。

加重第112条案件刑罚的结果,在过去50年持续影响民众。直到现在《和平法案》出台后,所有政治案件都获得特赦,唯独第112条案件除外。

“受10月6日政变后政府影响的人,不只是10月事件中的前辈们,我们许多10至30岁、今天在场的人,都是受10月6日事件影响的人。”蓬素女士说。

最后,蓬素女士说,我们做这场运动不是为了回到过去,而是为了决定未来的方向。我们想要更好的未来,想要更多言论自由的未来,也想要在表达意见时更有安全保障。

“这场运动不只是为了抹去过去,而是为了我们所有人的未来。希望必须审议这份法案草案的下议院议员,多听民众的声音,而不是听政变委员会的声音——正是他们修改了这份法律。”蓬素女士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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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