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账单上的价格有三个菜每个都比公示价格多10元”,游客段女士在山东潍坊一饭店吃饭遭遇这一情况后,认为饭店“阴阳菜单”,但饭店经营者并不认可,自称“内外价格都一样,现在使用食材不同,价格不同”,但最终却以“涉及的三个菜免单”了事。
这不能不让青锋想起国庆假期前几天发生在成都的一家餐饮店被指“三片回锅肉售价105元”的事来。
据媒体报道,“三片回锅肉售价105元”引发网络热议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实地核查后,认定被热议的“餐馆通过菜单、口头告知等形式明示了菜品价格,未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回应。
记得当时青锋曾经撰文呼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不能仅仅以“该餐馆通过菜单、口头告知等形式明示了菜品价格,未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回应,还要重视舆情带来的风险,以及市场监管的职责,除了查处违法、惩治违规,更要履行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净化市场、守护城市营商口碑的职责。
具体到游客段女士遭遇山东潍坊一饭店“阴阳菜单”一事,从公开的视频显示,菜单上的价格和公示价格不一致。段女士提出质疑时,饭店经营者居然说吃不起就不要吃。甚至还打电话说这边有人闹事,迫使段女士不得不报警和向市场管理局投诉,最终在警察到场的情况下,饭店经营者退还了段女士100元钱。
如果说段女士视频陈述属实,除了让人感觉饭店经营者“店大欺客”外,其背后似乎还有一定的保护伞。否则,不会因为顾客对价格提出异议,经营者就立马打电话说有人闹事试图来压服异议顾客。
而最终经营者退游客段女士100元后,经营者还振振有词,说以前价格有好几种,现在就是这个价格,还自认为没有要顾客的钱,似乎自己还真的是“高风亮节”。
青锋注意到,游客段女士认为,经营者“阴阳菜单”,按照消法规定,应该是一赔三,而不是仅仅退还最便宜的几个菜钱。
这里且不论游客段女士和饭店经营者各自所述谁有理谁无理,谁是要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仅将山东潍坊这家饭店“阴阳菜单”同成都某饭店“三片回锅肉售价105元”相比,成都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以“餐馆通过菜单、口头告知等形式明示了菜品价格,未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定,那潍坊这家饭店被指“阴阳菜单”,是否违反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该不该应依法处罚呢?
之所以就一家饭店“阴阳菜单”说上述这么多,青锋的目的在于,想在国庆假期结束之时,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借“节”涨价、借“节”牟利年年节假日发生,年年借“节”涨价者被处罚,为何还会年年发生?前车之鉴,为何不能成后来者之师?不借“节”牟利,守住诚信经营的底线,真的就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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