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前员工实名举报项目问题,企业回应说:他旷工635天,已经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举报内容不属实。

但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依法解除”四个字,而是“635天”。一个央企,员工连续旷工两年多,竟然一直拖到实名举报后才解释?这到底是管理严格,还是管理失灵?

举报在前,解除在后,时间线本身就敏感。项目到底有没有问题,不能靠内部自查一句话定论;解除到底是不是打击报复,也不能靠“旷工”两个字直接消解。

真正能平息质疑的,不是更漂亮的声明,而是公开考勤、催告、送达、工会程序,以及招投标、资金流水和第三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