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起,这些煤矿副总必须专职!

2026年8月3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2号公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2月16日公布、2017年3月6日修正的旧办法同时废止。

这份新规一共六章四十七条,通篇都是程序性、条件性的硬杠杠。但对煤矿一线来说,最扎眼的一条不在罚则里,而在"安全生产条件"这一章——第七条第(一)项,把"专职"两个字,第一次清清楚楚地压到了几个副总工程师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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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副总必须专职?三类,对号入座

新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煤矿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

随后是一串按灾害类型"点名"的要求:

一是通风副总工程师。
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高瓦斯煤矿、煤层容易自燃煤矿,必须配备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

二是防冲副总工程师。
冲击地压煤矿,必须配备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

三是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必须配备专职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注意后面还有半句话——以上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和专业人员。

也就是说,不是配一个人就完事。人、机构、队伍,三样都得齐。副总工程师是技术牵头人,专门防治机构是常设实体,专业人员是能干活的班底。这一条是"组合拳",缺哪一样都不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专职"两个字,到底专在哪

这两个字,在旧办法里是模糊的,在实践中更是被稀释得厉害。

过去不少矿井的通行做法是:通风副总由通风区队长兼,防冲副总由生产口副总分管,地测防治水副总挂在地测科科长头上。名义上有这个岗位,实际上这个人还要管一摊具体的生产业务、还要背经营指标、还要应付各种检查汇报。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兼着兼着,技术把关就变成了签字走过场。

新办法把"专职"写进安全生产条件,意味着在今后的许可审查、现场核查、日常监管中,这几类副总必须是独立设岗、专人担任、不得兼任其他实质性职务。你不能再拿一个人顶两个岗位,也不能让一个分管生产的副顺带把防冲的技术责任扛了。

这一点对灾害严重矿井的冲击最直接。一个同时具备煤与瓦斯突出和水文地质复杂双重属性的矿井,通风副总、地测防治水副总,两个岗位就得是两个独立的人。

三什么时候必须到位?这个时间账要算清

很多人会问:是不是2027年1月1日一到,所有煤矿立刻就得配齐?

不是。但也不能拖。

根据第四十六条:本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施行后申请变更、延期的,依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这句话的意思是——现有许可证不因为新规施行而作废,可以一直用到有效期满。但一旦你要办延期,或者要办变更,就得按新办法的标准来审。

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期满前3个月要提出延期申请。这就意味着:

许可证在2027年上半年到期、且已办完延期的,暂时不受影响;

许可证在2027年下半年及以后到期的,从提交延期申请那一刻起,就要按新规逐条对照;

有效期内发生主要负责人变更、隶属关系变更、整体托管、改扩建验收合格,或者瓦斯等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危险性等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都要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许可,同样要过新规这一关。

尤其要提醒第三类变更。一个矿井如果新鉴定为冲击地压矿井,或者水文地质类型由中等升为复杂,就必须及时申请变更,而变更审查时,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专职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这一条就会立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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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留给企业的时间,取决于你许可证什么时候到期、什么时候发生变更。最晚不拖过2027年,早的可能在2027年一开年就得面对。

四不到位会怎样?不是罚点钱了事

有人可能会想,条件不具备,最多是许可证办不下来。

暂扣、吊销,就是不能生产

新办法第四十条写得很清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整改仍不具备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条件的,依法处理并移送颁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

暂扣、吊销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证没了,就不能生产。

此外还有两个配套要求也不能忽视:

一是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新任职的,应当在6个月之内补交考核合格材料。人配上了,考核过不了,同样不算数。

二是首次和重新申请要现场核查。第十五条明确,对首次和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以及认为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核查。几个副总是不是真的专职在岗,现场一问便知。

五企业和这几类副总,现在该做什么

对企业:

第一,先摸清家底。把自己的灾害类型属性重新对一遍——是不是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煤层容易自燃?是不是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是什么等级?鉴定报告是不是在有效期内?

第二,对照第七条第(一)项逐岗排查。有没有这个岗?是不是专职?还有没有兼任?专门防治机构设没设?专业人员够不够?

第三,倒排工期。把许可证到期时间、可能的变更触发点列出来,往前留出充足的人员选配、任职考核、机构组建时间。别等到提交延期申请前一个月才发现缺人。

第四,把"专职"落到实质。岗位职责、考核权限、技术决策签字权要配套给到位。光挂个名、不给权、不担责,检查时一样过不了关。

对这几类副总岗位上的同志:

这既是压力也是机会。岗位被法定化,意味着技术意见的分量被制度托住了。过去那种"说了不算、算了不说"的尴尬,往后有了规章层面的支撑。

但反过来,责任也更实了。专职不是荣誉,是责任——通风系统、防冲措施、探放水工程,技术把关出了问题,第一责任人是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趁这几个月,把本矿的灾害底数、防治方案、规程措施再过一遍,把该补的课补上。

六一句话总结

从2027年1月1日起,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煤层容易自燃煤矿的通风副总工程师,冲击地压煤矿的防冲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矿的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必须专职配备,并同步设立专门防治机构、配齐专业人员。

这部规章把煤矿最危险的三类灾害,各自配了一名专职技术把关人。这不是形式主义,是这些年用事故代价换来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