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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城港市沙潭江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通过初检验收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考场服务体系,满足群众驾考需求,提升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防城港市沙潭江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原考场名称:防城港市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的改建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考场基本情况

考场名称:防城港市沙潭江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

建设性质:改建

经营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训培中心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兴国

考场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小龙门街南

二、验收情况

2026年9月7日,我支队组织人员对防城港市沙潭江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进行初检验收。经初验,该考场在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音视频监控等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2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如有公安民警辅警及子女、配偶违规开办、参与或者以参股、投资等形式变相参与该机构经营,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下一步,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申请对防城港市沙潭江海盛鸿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改建进行符合性验收。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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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黄炳南

二审|王 铁

初审|徐钢、农沛琼

责编|杨姗姗

编辑|林佳莉

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

防城港公安交管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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