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一个特别重要的事——尤其是佛山的家属,万一哪天被传唤或者拘传了,你该怎么办。
先说说这个时间的问题。很多人以为被叫去问话最多48小时就放人,但其实刑诉法里压根没有48小时这个说法。
刑诉法规定得清清楚楚:传唤、拘传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超过24小时。
那48小时哪来的呢?是来自《人民警察法》里的继续盘问制度,实务中也叫"留置"。简单说就是:对有嫌疑的人可以带到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般12小时,可延长到24小时。如果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24小时还查不清的,可以延长到48小时。
但实际操作中呢,传唤、拘传和继续盘问经常混着用,有时候传唤拘传时间也到了48小时。今天咱不去讨论这个48小时合不合法,也不讨论事后怎么跟办案机关较真,因为这些都是后话。
今天就说一个最实在的事:如果真被传唤拘传了,你怎么保护自己。
先说两个很多人不知道的事实:第一,不管24小时还是48小时,你见不到律师。第二,咱们国家没有绝对的沉默权,你不能像港剧里那样说"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说"。公民是有配合调查义务的。
在那种高压环境下,面对专业的讯问技巧,很多人会不由自主地顺着对方引导走。
所以你要记住一个关键时间:12小时。
前12小时怎么做?说对自己有利的事
刚开始,公安手上基本没什么系统证据。正因为我们不清楚才要跟你耗。一般先把你晾在那好几个小时,让你自己慌,消磨你的意志。
这时候你要做的就一件事:说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比如不在场证明什么的。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不清楚就说不清楚,记不清就说记不清。别为了得到一句"态度好"就什么都认,也别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瞎辩解、跟公安对着干。你就想想什么对自己有利,这段时间只说这些。
过了12小时呢?少说话,或者直接闭嘴
12小时以后,你就记住:小心说话,或者直接不说。
为啥?因为过了12小时,后面要延长的话就得送看守所了。送进去之后律师就能来见你了,所以这是公安最后突破你口供的时间。
这个阶段,办案机关手里的证据可能多了,也可能从别人那拿到了一些让你心里一沉的信息。再加上老道的讯问经验,这时候最容易扛不住压力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
打过刑事官司的人都知道,案子定性很多时候就在这种时候定了。说错了,后面翻起来太难了。
当然这个12小时不是死规矩,不是让你掐着表算。到时候要根据办案人员问的内容和态度自己判断。
总结起来就几句话:对自己有利的就说,不清楚不记得的就说不知道不记得。你只说你确实知道的事。如果觉得自己脑子乱了说不好,那就少说或不说。每次问完一定要仔细对笔录,保证上面每个字都是你真说过的。
一旦送看守所了,马上要求见律师。律师会帮你分析情况,告诉你怎么保护自己。
这就是被传唤拘传这24或48小时里你该做的事。大家觉得有用就点个赞,有什么想了解的也可以在评论区聊聊。
如果你或家人在佛山正遇到传唤拘传的情况,别慌,建议尽早找佛山专业刑事律师评估一下前12小时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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