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54年前亲口作出的承诺,如今还算不算数?
1972年,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对台湾问题作出明确承诺。
可54年后,高市早苗却在国会公开讨论台海冲突触发日本动武的可能性。更耐人寻味的是,她又在联合国大会上要求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一边声称坚持和平路线,一边加快军事扩张;一边强调对华立场没有改变,一边不断试探涉台政策边界。
难道日本真准备逐步摆脱战后秩序的约束?
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并没有公开撕毁当年的承诺,却正在通过新的安全政策改变外界对这些承诺的理解。
当白纸黑字的承诺依然存在,现实政策却不断突破过去的边界,中日关系真正需要警惕的变化,或许才刚刚开始。
1972年的承诺还在,高市却把台湾问题与动武条件联系起来
2025年11月7日,日本国会众议院预算委员会的一场答辩,让中日关系再次陷入紧张。
面对立宪民主党议员冈田克也关于台海局势的质询,高市早苗提出,如果台湾周边发生涉及军事力量的海上封锁等情况,可能构成日本法律规定的“存亡危机事态”。
这句话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存亡危机事态”具有明确的法律含义。
按照日本2015年通过的安全保障相关法律,如果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遭到武力攻击,并由此对日本生存构成威胁,达到法定条件,日本便可能行使有限的集体自卫权。
更值得注意的是,后来披露的内阁官房答辩准备资料显示,原本拟定的内容主要强调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以及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高市关于可能构成“存亡危机事态”的明确判断,并不在事先准备的答辩内容之中。
不过,日方随后坚持认为相关答辩没有改变政府既有法律解释,是否采取行动仍须满足法定条件。
争议由此产生:日本可以讨论自身安全,却不能忽略其早已在台湾问题上作出的政治承诺。
1972年9月29日,中日发表《中日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
其中第二条明确,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第三条规定,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此后,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和2008年联合声明,进一步确认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2025年11月17日,中国外交部明确指出,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对台湾问题的规定具有国际法效力,日本政府必须遵守。
到了12月,高市再次表示,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没有改变。
然而,中方随后指出,她没有完整重申1972年联合声明关于台湾问题的具体内容。
小烽认为,这场争议的关键就在这里。
日本没有宣布废除《中日联合声明》,因此不能简单认定文件已经被撕毁。
但如果日本不断扩大对台海军事情形的政策解释,又始终不愿清晰说明这些解释与既有承诺如何兼容,那么外界对其履约诚意产生疑问,并不令人意外。
日本究竟准备怎样处理国家安全政策与历史承诺之间的关系,才是主要的问题。
高市要求删除“敌国条款”,为何成为新的争议焦点?
如果说2025年的涉台言论触及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那么2026年9月22日,高市在联合国大会上的讲话,则把争议进一步延伸到了战后国际秩序。
当天,高市在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要求,尽快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涉及“敌国”的相关表述。
她援引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强调联合国成员已经形成删除相关条款的共同意愿,并以日本加入联合国70年来的贡献作为支持理由。
这一主张并非日本第一次提出,但由现任首相在联大再次强调,仍然具有政治意义。
那么,日本如此重视的“敌国条款”,究竟是什么?
它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
这些条款形成于二战结束后的特殊时期,所指的“敌国”,是二战期间与宪章签署国处于敌对状态的国家,日本、德国等都属于其历史覆盖范围。
其中,第53条涉及区域安排采取强制行动的条件,第107条则涉及二战结束后针对原敌国采取的特定行动。
这些规定最初与维护战后安全安排、防止侵略政策重新出现有关。
但必须说明,今天不能简单理解为,只要日本在台海采取军事行动,其他国家便自动获得不受限制的动武权。
第107条涉及二战所产生的特定历史行动,第53条也有明确适用范围。现代国际法对使用武力仍有严格限制,不能仅凭“敌国”身份就绕开所有法律条件。
事实上,联合国早已讨论过删除这些条款。
1995年12月11日,第5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0/52号决议,155票赞成、没有反对票、3票弃权。
决议认为,随着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并表达了在适当时候启动宪章修正程序的意向。
2005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第177段再次确认删除相关表述的决心。
日本如今反复援引的,正是这些历史文件。
问题在于,认定条款过时,与完成宪章修改,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1995年的决议没有直接删除敌国条款,2005年的成果文件也没有完成正式修宪。
截至2026年10月,这些文字仍然保留在《联合国宪章》中。
根据宪章第108条,修改宪章不仅需要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赞成,还须由三分之二成员国按照各自宪法程序批准,其中包括全部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因此,即使绝大多数国家支持删除,也必须完成严格的批准程序。任何常任理事国不予批准,都足以阻止修正案生效。
这也是日本推动相关修改必须面对的制度现实。
既然联合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认定相关条款过时,日本为什么至今仍不断强调删除?
从日本官方解释看,主要理由是消除不符合当代国际环境的历史措辞,推进联合国改革,争取更加符合其国际地位的制度安排。
日本长期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同样是理解其主张的重要背景。
但如果只把这件事理解为修改几个过时的法律文字,就容易忽略东亚安全环境正在发生的变化。
敌国条款还没删除,日本的军事政策已经发生变化
真正值得关注的,不只是日本想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什么,而是近年来不断增加的军事投入,究竟准备支持怎样的国家安全战略。
2026财年,日本防卫相关支出首次突破9万亿日元。
按照日本防卫省公布的口径,其中防卫力整备计划对象经费约为8.81万亿日元,若计入驻日美军调整等相关经费,总规模超过9万亿日元。
与2023财年约6.8万亿日元的防卫预算相比,增长十分明显。
预算增加不能直接等同于对外侵略意图,但资金投向能够说明军事建设的重点。
2022年底,日本通过新版“安保三文件”,明确提出发展所谓“反击能力”,推动远程导弹、综合防空反导、无人作战系统以及跨领域作战能力建设。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日本不再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近距离防御,而是开始具备从更远距离打击目标的能力。
日本政府认为,这些装备属于应对安全环境变化所必需的防御性能力,其使用仍受到宪法和法律条件限制。
但对于周边国家而言,仅凭“防御”这一名称,还不足以判断相关能力的实际影响。
远程打击、无人侦察和海上封锁相关能力,在不同战略环境下,既可以用于防御,也可能支持更具主动性的军事行动。
2026年度日本防卫预算进一步强调增加防区外导弹、采购无人装备、强化西南诸岛方向的防卫部署。
这些调整与日本面临的地区安全压力有关,也改变了周边国家评估日本军事能力的方式。
小烽认为,日本当前最值得研究的变化,是其安全政策讨论的重点正在扩展。
过去,日本主要强调本土遭受攻击后如何防卫;现在,围绕如何与美国共同应对地区冲突,以及如何在更广阔空间维持持续作战能力,相关讨论越来越具体。
特别是在台海问题上,美日安全合作、驻日美军基地的作用,以及日本国内关于集体自卫权的法律解释,本来就具有复杂联系。
高市2025年11月的涉台言论之所以敏感,正在于她将这些需要谨慎判断的因素,与具体台海情形直接联系起来。
一旦这种政策解释逐渐成为常态,即使1972年的政治文件没有被废除,也可能影响其在实际外交中的约束效果。
小烽认为,历史承诺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它已经存在多少年,而在于它能否持续约束现实政策。
《中日联合声明》没有被正式废除,联合国敌国条款也没有从宪章文本中消失,这是两个需要明确的事实。
但如果日本希望改变国际社会对其战后身份的认识,就必须用稳定、可预期且符合国际法的政策赢得信任,而不能仅仅依靠修改历史文件中的措辞。
对于中日关系而言,真正的考验从来不是文件还在不在,而是文件所确立的原则还能不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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