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二刚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连云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及时履行处罚义务。
该处罚事项的落地也将进一步督促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维护海上通航秩序的合规性。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李二刚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38-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7*******1071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作出处罚机关连云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二刚,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38-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7*******1071,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连云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二刚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二刚,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靖江市新洲路2号。
事件点评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作出的5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常规监管举措,相关处罚严格贴合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对应法条,警示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避免后续因合规疏漏引发更严重的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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