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日前印发的《国内航线航班评审优化措施》(以下简称《优化措施》)将自2026/2027年冬春航季换季起正式实施。编制印发《优化措施》是基于什么背景,重点优化完善了哪些内容,实施后将取得哪些积极效果?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

问:编制印发《优化措施》是基于什么背景?

答:编制印发《优化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民航行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优化措施》发挥航线资源配置导向作用,引导航空公司优化运力投放,推动行业发展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是民航局以制度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实践。

编制印发《优化措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要求、完善航线航班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航线经营许可属于法定许可事项。长期以来,国内航线航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规定》)和《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评审规则》)等制度开展。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经营许可规定》修订工作同步推进,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航线航班评审机制。《优化措施》与《评审规则》衔接配套,有助于健全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提升航线航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编制印发《优化措施》是适应民航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航空运输资源配置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作用下,我国航空运输市场保持平稳增长,航线网络持续优化。同时,部分航线市场出现承运人过度集中、竞争同质化等情况,需要科学实施宏观调控,引导不同类型的航空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推动形成“分工合作、有序竞争”的良性市场格局。《优化措施》通过优化承运人准入机制、完善航班量管理、强化执行率考核等措施,引导航空公司合理配置运力、提升差异化发展能力,更好服务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国内航空运输网络完善和中小机场高质量发展。

问:《优化措施》在编制过程中是如何与现有政策实现协同衔接的?

答:民航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民用航空发展“十五五”规划》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内航线航班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打造优质高效的航空运输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优化措施》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民航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骨干网扩能提质、基础网通达便捷”建设目标,聚焦部分航线市场竞争同质化、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以航班资源使用效益为重要评判标准,研究提出优化措施。同时,坚持“开门定政策”,凝聚行业发展“最大公约数”,组织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及法律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优化措施(征求意见稿)》,并面向行业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民航局认真研究吸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优化措施》。

在政策衔接方面,《优化措施》对近年来相关改革举措进行了整合定型,注重与航空公司准入退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时刻资源配置等相关政策协同联动,推动形成目标一致、衔接顺畅、执行协同的政策体系。比如,《优化措施》明确航空公司持有的航线经营许可应当与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将航空公司主体准入管理与航线经营行为管理有效衔接,引导航空公司结合自身定位优化运力布局,提升航线网络运行效率。再比如,《优化措施》注重将航线准入、航班量调控与枢纽功能定位等要求相结合,推动航线资源与时刻资源合理匹配,进一步提升行业资源配置效能。

问:《优化措施》重点优化完善了哪些内容?

答:自2023年夏秋航季起,民航局逐步探索使用承运人数量、客座率等指标持续开展精准化调控,积累了实践经验、取得较好效果。《优化措施》在总结固化已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推动航线航班管理更加精准高效。

《优化措施》从航段市场准入、航班量管理、航班计划安排和经营许可退出等四个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在科学准入管理的同时,强化航线航班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优化航段市场准入。支持主枢纽运营人、主基地公司完善航线网络布局,增强枢纽集散功能;支持开拓新市场、挖掘潜力市场,提升航线网络通达性;同时综合运用承运人数量、客座率、旅客运输量等指标,对承运人数量多、供需失衡的航段实施精准调控。二是完善航段航班量管理。支持主枢纽运营人、主基地公司增加快线频次、增强骨干网支撑能力;适度优化支线市场增班条件,引导运力合理有序投放;通过指标调控,对运力供大于求的低效航段实施增量调控。三是灵活航班计划安排。强化信息系统支撑,优化航班计划备案管理,提高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运力安排的灵活性。四是强化经营许可退出管理。充分考虑航空运输市场季节性特点,探索按航季开展航线航班确权和动态监测;加强经营许可执行情况考核,完善退出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优化航线布局。《优化措施》的核心政策导向是优化航线市场结构。针对部分骨干网航线承运人数量较多、竞争同质化等问题,通过合理调控承运人数量,推动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引导运力资源向二、三线航空市场合理配置,促进航空运输网络更加均衡发展,提升市场运行效率。

问:《优化措施》实施后,将取得哪些积极效果?

答:《优化措施》将促进民航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要求,细化落实到国内航线航班管理的具体环节,有利于推动宏观政策要求在行业治理中落地见效。

《优化措施》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航空运输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通过优化航线准入和航班量管理,引导航空公司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减少低效重复投入,推动航线网络和运力结构优化,促进国内航空运输市场更加有序运行,更好发挥民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同时,有助于提升航空服务保障能力,释放航空出行潜力。通过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布局,增强航空服务的便捷性、通达性和稳定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并带动旅游、商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内需。

此外,有助于畅通区域间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措施》强化骨干网支撑能力、完善基础网布局,推动重点城市群、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航空连接更加紧密,促进人员、物流等要素高效流动,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后期,民航局还会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评估,既看措施是否落实,也看市场结构是否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是否提升,通过效果评估为后续政策措施的优化完善打好基础。(中国民航报 记者肖敏)

编辑|张 薇

校对|张 彤

审核|韩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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