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薛志聪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在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海事监管的合规要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内河港口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的法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内河通航秩序,强化海事领域的合规经营意识。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薛志聪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4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418*******4319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作出处罚机关广州海事局
本次广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薛志聪,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5014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418*******431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监管的具体举措,也为广大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合规边界,提醒相关主体严格履行法定的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共同维护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薛志聪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薛志聪,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崇阳县天城镇中山步行街43号(自主申报)。
综合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薛志聪作出的7300元罚款,系针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依规报备信息的合规处罚,严格对应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条款。该处罚警示内河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履行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强化日常运营合规管理,避免因程序性违规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合规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