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个将产权保护和程序正义视为基石的现代法治国家,违规的异地管辖和明显的利益冲突,足以触发“毒树之果”原则,让整个案件直接撤销。但在本案的具体操作里,管辖权不过是一张随时可以补办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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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二十年前的政府奖状,可以被今天的专案组当成犯罪铁证;当监狱里的囚犯可以被借出来充当黑恶小弟;当瞎掉的右眼换不来哪怕一次认真的司法审查;当前妻账上的1.58亿成了罗织罪名的绝对理由,所有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宏大承诺,便成了一句极其可笑的空话。

作者| 杨雄

出品| 有戏Review

在这片辽阔的黑土地上,荒诞剧的剧本从不让人失望。

2026年4月,60岁的民营企业家佟钢拿到了一份由阜新县法院下发的,长达853页的刑事判决书。罪名十四项,刑期二十五年,没收全部财产。

这位曾连任五届锦州市人大代表、累计纳税过亿、捐款上千万的“明星企业家”,一夜之间被官方定性为盘踞地方二十五年的“黑老大”。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出迟来的正义,那可是大错特错。翻开这起被警方冠以“11·13”威名的专案卷宗,你能看到时光倒流的定罪逻辑,能看到被刻意从监狱里“借调”出来凑数的真黑社会,能看到瞎了的右眼与充电继续打的电棍,更能看到一笔高达1.58亿元的巨额冻结存款。

这看起来明显就不再是一场扫黑除恶,而是一场令人拍案叫绝的“吃大户”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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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报道截图)

1、当年的剪彩红人,今天的黑恶首犯

在现代法治文明中,“法不溯及既往”是维系社会运转的基本共识。但在本案中,办案人员不仅无视了底线,甚至自带了一台时光机。

2003年,国家倡导客运领域集约化经营。在政府的号召下,佟钢夫妇掏钱收购了凌海至锦州的客车,成立了“振兴车队”。这在当年可是了不得的政绩。市领导亲自跑去剪彩,电视台连篇累牍地赞美,《锦州日报》更是把他捧为替百姓排忧解难的“改革模范”。

那时的佟钢,是政府妥妥的座上宾,逢年过节慰问敬老院、资助贫困生,十年免费让军人军属乘车。

谁能想到,二十年风水轮流转。当年政府敲锣打鼓表彰的“收车”,如今在起诉书里摇身一变,成了“前挤后压”的“强迫交易罪”。

这逻辑简直闭环了。

连当庭出证的“被害人”们自己都懵了。

当年主动把快报废的烂车高价卖给佟钢,甚至求着他收购的客车司机们,如今在办案人员的“热情指导”下,硬是被迫穿上了受害者的外衣。

一位司机当庭反水,直言办案人员威胁他“不配合就带到阜新”,吓得他连笔录都不敢看就签了字。另一位更是直言,“前挤后压”这个词自己这辈子头一回听,全是侦查机关给造的句。

在这套叙事里,政府号召的改革,媒体赞誉的善举,只要过了追诉期,只要上面觉得“有必要”,随时可以翻出来当成你涉黑的铁证。这是在告诫所有企业家:今天市长给你剪彩,明天局长就能抓你判刑。安全感?不存在的。


2、
没有抓不到的老大,只有换不完的分局

佟钢为什么会倒台?

这事儿跟一个叫王念洪的落马警界高官脱不了干系。

作为前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王念洪曾被实名举报充当高利贷团伙保护伞。他认定佟钢是幕后的“主使”,于是拉开了一场公权私用的复仇大戏。

最开始,锦州和朝阳两地的公安机关认真核查了几个月,结论很清晰:无犯罪事实,线索不实。

但在权力的傲慢面前,事实算什么?

既然本地公安“不懂事”,那就换个“懂事”的地方。王念洪在阜新公安系统深耕二十六年,门生故吏遍布。于是,这起已经“查否”的案子,神奇地被“异地指定”到了阜新。

在任何一个将产权保护和程序正义视为基石的现代法治国家,违规的异地管辖和明显的利益冲突,足以触发“毒树之果”原则,让整个案件直接撤销。但在本案的具体操作里,管辖权不过是一张随时可以补办的通行证

阜新警方在没拿到任何指定管辖批文的情况下,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成立了专案组开始抓人。直到大半年后,才让省厅补发个“指定管辖函”。更绝的是,当地检察院直到嫌疑人被羁押了五个多月后,才拿到指定管辖权。

这就好比球赛都踢完半场了,才想起来去足协补办个裁判证。这种“先抓人再找管辖权”的玩法,完美诠释了什么叫作“因人设岗,因案定罪”。只要权力不受约束,把案子包干给自己的老部下,白纸也能写成黑状,善人也能被捏成恶霸。


3、
连纪委都能成共犯?

为了给佟钢拼凑出“黑老大”的排面,办案机关的脑洞突破了天际,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上的一大奇观。

先看“洗钱罪”。

2020年,锦州银行有一笔死活收不回来的烂账。市委专门成立了清收专班,银行和纪委主动上门找佟钢接盘抵押海域。整个交易在锦州银行和市纪委的眼皮子底下、全程公开监督进行。

结果呢?检方大笔一挥:这叫洗钱。

这就尴尬了。如果帮政府平账、在纪委监督下承接资产叫洗钱,那主动拉皮条的银行和居中监督的纪委,算不算洗钱集团的核心头目?把被动配合方抓去坐牢,主导方却岁月静好,这是什么天顶星逻辑?

更离谱的还在凑人数上。为了满足涉黑案件“组织严密、人数众多”的硬指标,专案组在拼凑群演上下了血本。佟钢前妻的二嫂,一个在修配厂帮忙收收停车费的农村妇女,被抓去凑成了黑社会。

最荒诞的是,专案组居然跑到黑龙江的监狱里,把已经因涉黑服刑完毕大半的“真老大”蔡咏钢,硬生生借调回阜新,强行塞进佟钢的案子里当“小弟”。

庭审现场,蔡咏钢一脸懵地否认三连:“我没参与,与我无关,我不认他当老大。”

好一出登峰造极的“陪绑”。为了证明你有罪,连隔壁监狱里的真黑社会都能拉来客串。法律在这帮人手里,活像个任人打扮的小丑,连最基本的体面都懒得维持。


4、
血腥的流水线供词

剥开这些看似滑稽的指控,底色却是令人不寒而栗的血腥。一长串涉黑罪名,是用极度野蛮的刑讯逼供硬生生砸出来的。

佟金国被要求强制蜷缩在小垫子上,电棍电击双腿,皮带抽打脚心,右脚趾甲硬生生脱落。振兴车队队长李苓被电棍持续电击,直到电量耗尽。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同步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下了办案人员的冷血发言:“这个再充点电。”

嫌疑人方向华因为拒绝配合诬陷佟钢,在极度恐惧中被迫自残,活生生抠伤右眼导致完全失明。在监控画面里,瞎了一只眼的他绝望地对着办案人员喊出“我是被逼的”。

还有猝死的证人王艳秋、佟金库,脑出血成植物人的杨宜,以及在羁押期间不明原因死亡的商宝辉。

这哪里是办案?

当一审法院以“入所后难以刑讯”和“相互印证”为由,全盘接受这些带血的供词时,法庭的庄严早已荡然无存。无论法条背得多么滚瓜烂熟,如果在瞎掉的右眼和脱落的趾甲面前选择性失明,所谓的公平正义就是一句令人作呕的废话。


5、
到底是扫黑除恶,还是“爆金币”?

所有的疯狂与不择手段,最终都指向了一个极其现实的标的物——钱。

佟钢早在1997年就和前妻王荣丽离婚,2003年彻底完成了财产分割。王荣丽长年深居简出、吃斋念佛,对前夫的企业既不干预也不过问。

但是,王荣丽名下有金矿,有车队,更要命的是,她账上趴着1.58亿元的现金存款,外加十几万平米房产和四百多公顷海域。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离婚证算个什么东西?哪怕在商业文明最基本的规则里,也没有“前妻的钱就是我的黑产”这种强盗逻辑。

但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只要认定你们“经济联系密切”,前妻立马变身黑社会“二号人物”,一审重判十七年七个月,没收全部财产。因为只有把她打成黑社会,那1.58个亿才能名正言顺地充公。

近年来,中央为了稳住经济大盘,多次提出要求保护民营企业。从最高检到公安部,无数次下发文件,严禁异地趋利性执法,严禁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然而,巨大的财务诱惑轻易碾碎了这些国家红线。专案组一拥而上,展开抄家式搜查。企业公章账册被洗劫一空,在建楼盘直接烂尾,几千名购房者欲哭无泪,数千名员工当场失业。

此间,法院连个“续冻续封”的裁定都懒得出,直接在判决里宣布没收。甚至连被查扣的黄金、名酒,连个登记造册都没有,就此不翼而飞。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逐利性执法”,而是赤裸裸的“爆金币”。把一个有钱的企业家连带他的前妻打成黑社会,不仅能捞取扫黑除恶的政绩,还能名正言顺地接管其庞大的资产。一鱼两吃,何其快哉。

然而,这场吃相难看的权力盛宴,买单的却是整个社会的法治底线与当地的营商环境。佟钢案绝非孤立的切片,它更像一根耻辱柱,直白地钉住了某些地方司法生态的扭曲与溃败。

当二十年前的政府奖状,可以被今天的专案组当成犯罪铁证;当监狱里的囚犯可以被借出来充当黑恶小弟;当瞎掉的右眼换不来哪怕一次认真的司法审查;当前妻账上的1.58亿成了罗织罪名的绝对理由,所有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宏大承诺,便成了一句极其可笑的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