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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犯罪分子利用平台规则,在“仅退款”遭拒后,通过反复下单并恶意退货,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三年间致使900余家网店受害。近日,经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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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对于消费者而言,合理的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但若将“仅退款”这一善意规则恶意滥用,甚至异化为威胁、敲诈的手段,则逾越了法律的底线。电商行业须筑牢法治防线,平台方也应完善规则与预警系统,减少技术漏洞被滥用的风险,共同守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
一审:范昕羽
二审:梁果
三审:方俊
【第28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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