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拓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路,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26号)要求,经过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资质、培训场地、培训设施等环节考察,拟增加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阜新开放大学)、阜新金煜应急救援有限公司、阜新县鑫科职业培训学校为阜新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合作单位,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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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