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同仁堂国药(03613)发布公告,董事会宣布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将“定志丸【同仁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售。该证明书的注册编号为HKC-18863,有效期限至203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