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庆长假结束,出行高峰也圆满落幕。现将假期期间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盘点通报,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文明守法出行。
无证、再次酒驾,拘留没商量
2026年国庆长假结束,出行高峰也圆满落幕。现将假期期间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盘点通报,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文明守法出行。
无证、再次酒驾,拘留没商量
2026年10月1日凌晨3时4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州大队民警在人民大街人民广场路口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董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4mg/100ml。同时,民警查出董某某曾于2023年初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董某某的行为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酒驾,海州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董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4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货车驾驶室超员1人,罚款
2026年10月1日14时31分,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州大队民警在阜东线5公里500米路段查获一起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室核定载客2人,实际乘坐3人,超员1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以及《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驾驶人李某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
深夜酒驾,罚款、记分
2026年10月2日23时30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州大队民警在人民大街与新华路路口附近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海州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李某某做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货车超载,罚款、卸载转运
2026年9月30日16时39分,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太平大队联合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直执法大队,查获一起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运载煤炭的辽J32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装载63.64吨,其核定载质量49吨,超载比例达29.88%。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驾驶证记1分,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
2026年10月1日上午10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辖区粮丰路汇丰路S217线路段,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乔某某2010年出生,未满十八周岁,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练车时被交警查获。新邱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车,罚款
2026年10月1日14时4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邱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上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芦某某于2021年10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目前无合法驾驶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条件。新邱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芦某某做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
假期虽然结束,交通安全保障还需持续强化。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群众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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