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我爱鹿寨)

一些家长觉得

小孩子骑车就是玩玩

出事了一句

“孩子年纪小不懂事”

就能一笔带过?

近日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以调解方式结案了这样一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引发关注

9岁男孩骑车横穿车道

碰撞致对方十级伤残

据“央视新闻”,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浏阳市集里街道花炮大道,9岁的刘某某(化名)骑自行车沿道路南侧辅道由西向东行驶时,突然向右转弯横穿机动车道。恰逢聂某某(化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戴某某(化名)沿该路段右侧车道同向行驶至此,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

刘某某骑行非机动车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转弯前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便突然拐弯,且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聂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摩托车也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违规载人且未确保安全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戴某某无交通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此后,刘某某的监护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并向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书面复核。经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维持上述认定。

此次事故导致聂某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

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聂某某遂将刘某某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浏阳市人民法院。

“孩子年纪小不懂事”?

家长不认可赔偿诉求

案件审理初期,被告监护人认为孩子年纪尚小不懂事,且事故双方均受伤,因此无需承担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诉求均不认可,双方矛盾陷入僵局。

法院与双方代理人从法、理、情多维度开展调解工作,被告监护人逐步纠正了错误认知,同意进行调解。考虑到被告家庭经济条件,原告也主动让步。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的监护人于当日赔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2000元,双方约定就本次事故再无其他权利义务纠纷。

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法官邓圣亚表示:

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孩子小就不用担责”是部分家长的认知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低龄儿童对交通规则的认知不足、对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有限,独自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安全隐患。

本案中,监护人放任未满12周岁的儿童独自在道路上骑行,未尽到监护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有网友表示“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吗?”“监护人想逃避那是没门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骑车年龄有严格限制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值得我们深思

请所有家长和孩子

务必牢记教训

遵守法规,安全骑行

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年龄超过12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骑行自行车上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横过道路时,被车辆撞倒。图源:广东交警

未满16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如有离学校较远的同学建议骑自行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禁止驾驶摩托车上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驾驶证,未成年人不得骑行。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未到年龄骑行上路,一旦遇到突发事件,难以及时做出正确判断。

此外

骑行要守交规

☞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 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 过马路要依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或冲黄灯;

☞ 经过路口有斑马线时,需下车推行通过,没有斑马线要走过街设施;

☞ 骑车要集中注意力;

☞ 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区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学生违规骑自行车上路,导致发生事故。图源:广东交警

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儿童

在公共道路上骑行自行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

从源头防范交通事故风险

看完记得转发分享

(来源:央视新闻、广东交警、幸福福田、佛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