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在社交媒体上强硬表态,宣称即使要扩充人力、预算和组织,也要彻底收回亲日派财产。
就在他发声前夕,韩国媒体报道称,韩国方面认定日本占领时期资本家金汉奎长期勾结日本侵略者,政府已按新法没收其名下部分财产。
李在明随即转发并强调,“抗日穷三代,韩奸掌实权”的现象绝对不能再出现。
这标志着韩国时隔16年,再次掀起国家层面的历史清算风暴。
此次追缴矛头,严格指向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协助侵略者的“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而非当代所谓“韩奸”。
核心法律依据是韩国国会2026年5月通过、6月颁布,定于12月2日施行的《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的国家归属等相关特别法》。
新法旨在填补长达16年的制度真空,并强调收缴财产要完整用于对抗日有功者及其遗属的礼遇和优抚。
早在2005年,卢武铉政府就曾推动旧版特别法,2006年至2010年间成功追缴约2373亿韩元资产。
但旧法规定委员会任期仅4年,2010年届满解散后,清算工作被迫中止。
在这16年空窗期内,大量亲日派后代利用监管缺失,通过出售、赠与、股权重组等方式将不义之财洗白,导致国家追赃陷入绝境。
与旧法相比,2026年新法实现三大核心突破。
第一,重新组建调查委员会,并将调查权限从4年延长至最长5年,赋予其持续运转的行政能力。
第二,实施“穿透式追缴”,明确规定即使涉案财产已被出售或转让,国家仍有权追缴其变现所得资金。
彻底打破“卖地即可逃责”的侥幸心理。
第三,增设举报奖励制度,将原本局限于官方的追缴行动,转化为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
尽管李在明政府态度鲜明,但这项法律在执行层面仍面临重重阻力。
首先是取证与溯源极度困难。
距离日据时代已过去八十多年,原始档案散失,涉案资产经过多轮继承与流转。
要精准剥离出“依靠亲日特权非法聚敛”的原始财富与后代合法经营的新增财富,在法律界定上充满争议。
其次是宪法层面的挑战。
新法将清算对象延伸至直系后代,涉嫌违反韩国宪法中“禁止连坐”和“罪责自负”原则,极大概率会引发违宪诉讼。
此外,亲日派后代在韩国政界、财界盘根错节,掌握庞大社会资源,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反击。
在野保守阵营也已将此定性为“政治报复”和“历史猎巫”,这无疑会加剧韩国社会的政治极化。
抛开执行层面的千难万险,韩国追缴“韩奸”财产的做法依然具备深刻现实意义。
从国内看,这是对殖民历史清算的制度性补课,旨在纠正“抗日穷三代,亲日富一生”的社会不公。
将追缴的不义之财专项用于抚恤独立运动有功人员及其遗属,不仅是对历史受害者的告慰。
更是重塑国家正统性、凝聚国民历史观的关键举措。
从外交层面看,这也是韩国在面对日本政界人士参拜靖国神社等挑衅时,掌握历史主动权的一种反制。
尽管短期内可能引发韩日关系摩擦,但从长远看,真正的和解必须建立在正视历史伤痛的基础之上。
韩国做法是否值得其他被日本侵略过的国家学习?答案是肯定的,但必须保持审慎与理性。
对于同样遭受过日本军国主义深重灾难的亚洲国家而言,韩国将高度敏感的历史问题转化为可调查、可举证的财产法律问题。
提供了一种“用制度清算代替情绪宣泄”的范本。
学习并不意味着照搬。
历史清算不能脱离现行法治框架,情绪化追责方式最终可能反噬社会秩序。
其他被侵略国家在借鉴时,必须立足本国宪法基础与法治环境,在民族情感与宪政规则之间寻找平衡。
更重要的是,历史清算只是手段,最终目的不应是制造新仇恨,而是铭记教训、捍卫和平。
只有当不义之财被彻底剥夺,民族尊严得到真正捍卫,历史的裂痕才有可能真正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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