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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藏金洞)
《乐总说透了》|中国式AI Rollup系列·下篇
从10倍PE到15倍PE,AI共创的成本、利润分配与并购估值,究竟应该怎么算?
上一篇文章,我们讨论了一个中国并购市场特别有意思的现象:
10倍PE,老板不卖;15倍PE,买家不买。
一家年利润3000万元的企业,买方愿意出3亿元,老板却想卖4.5亿元。
双方差了整整1.5亿元。
我们当时提出一个新思路:既然买卖双方对未来价值谈不拢,为什么不先用AI改造和产业协同,把利润做出来,再讨论价格?
这就是我们提出的 AI-First M&A:先共创、再验证、后投资、最终并购。
但文章发出来以后,我又想到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
假设AI真的把企业利润做大了。
原来赚3000万,现在赚4000万。
老板说:
“你看,我公司现在更值钱了,收购价也得涨!”
买方一听就不乐意了:
“等等,AI是我找的,技术是我出的,客户也是我导入的,最后我还得为自己创造的利润多付一遍钱?”
这就有意思了。
如果不提前设计利益分配,AI不但解决不了并购估值的矛盾,反而可能把公司越改造,买方越买不起。
所以今天,我们不讲概念。
直接拿一家公司,把账算清楚。
01
AI改造企业,500万元到底谁出?
还是上一篇那家公司。
过去三年平均年净利润3000万元。
买方按照10倍PE报价3亿元。
老板坚持15倍PE,要4.5亿元。
现在我们决定暂时不收购,先合作一年。
做什么?
把AI真正装进企业经营流程。
比如,销售端建立客户智能管理和订单预测系统;采购端通过AI优化库存与供应商匹配;财务端自动化对账、费用审核和经营分析;生产端优化排产和质量管理。
同时,产业资本开始导入自己的客户、渠道和供应链资源。
但这些事情都要花钱。
假设第一年预算500万元:
投入项目
金额
AI系统开发、数据治理与Agent建设
200万元
业务流程重构、部署和培训
100万元
模型推理、维护与系统运维
100万元
产业渠道及供应链整合
100万元
合计500万元
以上均为便于讨论的示例假设,并非具体项目报价。
500万元谁出?
如果让老板全部承担,他可能直接说:“我本来一年就赚3000万,凭什么先拿500万陪你试验?”
如果让AI公司全部承担,那它就变成一家自己垫钱、还不确定能不能收回成本的技术外包公司。
如果让产业基金全部承担,又可能出现另一种问题:基金花钱把企业改造好了,老板却转头卖给别人。
所以我倾向于设计一个三方共创机制。
产业基金承担250万元,占50%。
AI平台承担150万元,占30%。
目标企业承担100万元,占20%。
这里的比例不是固定标准,而是根据各方的现金投入、技术投入和实际风险协商。
为什么企业自己也必须出钱?
因为这不仅是资金问题,更是筛选问题。
一个连20%改造成本都不愿意承担、也不愿意开放真实经营数据的老板,可能根本不适合做AI共创,更谈不上未来并购。
当然,这500万元必须明确哪些是实际现金支出,哪些是AI平台提供的折价服务,哪些是可以复用的技术资产。
否则后面会出现成本重复报销、利润重复分配的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区别:AI共创的成本,不等于股权投资。
花了250万元,不意味着产业基金自动获得企业股份。
未来能不能参股、什么价格参股、是否拥有优先收购权,都必须另行约定。
02
利润从3000万涨到4000万,多出来的1000万算谁的?
假设一年后,改造确实成功。
企业原来年净利润3000万元,现在按照可比口径计算,新增经营成果1000万元。
但这1000万元并不是AI一个人创造的。
我们把它拆开:
AI流程优化、人工效率提升和运营改善,贡献500万元。
产业资本导入渠道、客户和供应链,贡献300万元。
企业自身正常经营增长,贡献200万元。
加起来1000万元。
这时就出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如果AI平台和产业资本都参与创造了新增利润,为什么这部分价值要全部归原股东?
我的观点是:不应该。
但也不能因为产业资本出了钱,就把新增利润全部拿走。
比较合理的方式,是事先约定各类贡献的计算方法和收益分配。
比如:
AI创造的500万元,AI平台按30%获得绩效报酬,即150万元。
产业协同创造的300万元,产业方按20%获得绩效报酬,即60万元。
企业自身增长的200万元,原则上归目标企业。
那么结果是:
收益项目
金额
AI平台绩效报酬
150万元
产业方绩效报酬
60万元
留在目标企业的增量利润
790万元
新增经营成果合计1000万元
注意,这个表假设1000万元已经扣除了相关持续运营成本和税费,但尚未扣除上述210万元绩效报酬。
如果其中还存在未计入的研发摊销、融资成本或者额外税费,必须继续调整。
也就是说,在这个简化案例中,企业最终新增的可持续净利润,不是1000万元,而是790万元。
并购估值必须使用扣除持续性分成后的利润,否则就是把同一笔利润算了两遍。
当然,AI贡献多少、产业贡献多少,并不是让各方拍脑袋决定。
必须有改造前的经营基准、可比期间数据、明确的利润归因规则和第三方核验机制。
否则所谓“AI创造500万”,很容易变成另一场争论。
03
真正有意思的来了:公司现在值多少钱?
我们开始算并购价格。
改造前:
年净利润3000万元。
买方接受10倍PE。
所以估值3亿元。
老板要求15倍PE。
所以报价4.5亿元。
双方差1.5亿元。
改造后呢?
原有利润3000万元,加上留在企业的790万元新增利润,得到3790万元可持续净利润。
如果买方仍然按照10倍PE估值:
3790万 × 10 = 3.79亿元
这意味着什么?
项目
改造前
改造后
年净利润
3000万元
3790万元
买方接受PE
10倍
买方参考估值
3亿元
3.79亿元
卖方原始目标价
4.5亿元
估值差距1.5亿元7100万元
假设利润口径一致、增长具有可持续性,且暂不考虑净债务、超额现金、非经常性损益等调整。
你发现没有?
原来差1.5亿元,现在只差7100万元。
我们没有说服买方接受15倍PE,而是通过创造利润,把估值鸿沟缩小了一半以上。
这就是上一篇文章里,我为什么反复强调:
不要急着争P,先把E做大。
但这里还有一个非常容易忽略的陷阱。
3.79亿元,是按照新的利润测算出来的参考股权价值。
它不代表买方已经可以无条件接受这个价格,更不代表卖方应该自动拿走所有增量价值。
因为利润能否持续、AI服务合同是否长期有效、产业订单是否稳定,都需要进一步验证。
更重要的是,买方不能只看PE。
还必须看改造花了多少钱、未来还要投入多少钱、最终能产生多少自由现金流。
利润增加,不等于投资回报一定提高。
04
剩下7100万元怎么办?我认为应该让未来决定价格
如果老板还是坚持4.5亿元,而买方只能接受3.79亿元,怎么办?
过去的办法通常是继续谈判。
买方从10倍加到11倍。
卖方从15倍降到14倍。
最后大家都觉得自己吃亏。
但AI共创模式给了我们另外一种可能:
把一部分确定的价格,变成未来业绩兑现以后才支付的价格。
例如:
基础收购参考价3.79亿元。
剩余7100万元作为最高或有对价,也就是Earn-out。
如果未来两年,企业确实完成约定的累计净利润、经营现金流和客户留存目标,再分阶段支付。
这样,卖方最高仍有机会拿到4.5亿元。
但买方不用在今天,就为尚未兑现的未来增长一次性付款。
这不是简单的对赌。
真正合理的Earn-out,应该回答三个问题。
利润增长到底来自哪里?
这些增长能否转化为真实现金流?
哪些增长是卖方经营团队创造的,哪些是产业买家自己导入的?
尤其第三个问题非常重要。
假设未来两年产业集团又给目标企业导入了大量订单。
如果这些订单带来的利润全部用于触发卖方的高额Earn-out,那就变成:
买方自己贡献客户,最后还要为自己贡献的客户再付一次收购溢价。
所以必须提前区分自然增长、AI增效和产业协同,并约定各自对应的或有对价规则。
当然,Earn-out不是免费的午餐。
如果买方最高需要支付4.5亿元,就必须按照最高对价重新测算投资回报,而不能一边宣传10倍PE,一边把未来可能支付的7100万元当作不存在。
05
还有一个问题:AI平台投入150万,最后只拿150万分成,值不值?
这笔账也必须算。
假设AI平台首年投入150万元,按前面的示例,一年获得150万元绩效报酬。
看起来一年回本。
但实际上并不一定。
因为AI平台承担的150万元可能包含人员成本、开发费用和实际现金支出。
同时,后续还可能承担维护、迭代、交付和客户服务成本。
如果持续运营费用已经由企业支付,AI平台获得的150万元才更接近项目贡献利润。
如果还需要AI平台自己继续支付运维费用,实际回报就要相应扣减。
更重要的是,这个项目能否复制。
如果每做一家企业,都要重新招一支开发团队、重新开发一套系统,那AI平台很可能只是换了名字的软件外包公司。
但如果同一套行业Agent、数据接口、知识库和业务流程可以复用到10家、20家企业,商业模式就不一样了。
这时AI平台真正值钱的不是单个项目的分成。
而是:
一个能够持续降低边际交付成本、帮助产业资本批量筛选和改造企业的行业能力平台。
所以我更倾向于让AI平台拥有两种收益:
一部分是合理的技术服务收入。
另一部分是承担共创风险后获得的绩效报酬,或者事先约定的少数股权、认股权及并购交易权益。
但不能什么都要。
不能一边长期拿走大量利润分成,一边又要求产业买家按照没有扣除分成的利润支付高估值。
否则买家迟早会问:
“我到底是买企业,还是替AI公司买一台永久提款机?”
06
产业基金的钱,又应该怎么赚钱?
这就接回我们上一篇文章的上篇:《中国VC突然换了金主》。
当越来越多产业资本进入一级市场,它们的目标不再只有IPO退出。
还可能包括技术获取、供应链整合、业务协同和未来控股收购。
那么基金参与AI共创,就不能只做一个出钱的角色。
它至少应该争取三种能力。
第一,优先发现权
通过AI共创,提前识别哪些企业真实盈利、哪些老板有执行力、哪些业务具备标准化和整合潜力。
第二,优先投资权
企业达到约定经营指标后,基金可以按事先协商的估值机制进行少数股权投资。
第三,未来交易组织能力
当产业协同真正跑通以后,由产业资本、基金和目标企业协商推进控股收购。
这里要特别强调:
基金不能因为自己是产业LP的钱,就无条件把资产低价卖给某一家关联上市公司。
基金收益、关联交易、公允定价、其他LP利益和退出安排,都必须有独立机制。
产业协同是基金的附加价值,不应该成为牺牲基金投资人利益的理由。
而这恰恰对专业GP提出了更高要求。
过去GP擅长找项目、谈估值、投进去。
未来GP还要懂产业、懂经营、懂AI,甚至懂并购整合。
基金的核心竞争力,可能从单纯发现资产,变成:
发现资产、创造价值、组织交易。
07
真正的中国式Rollup,不是让AI公司变成收购基金
回过头看最初那篇“不并购、只共创”的AI Rollup文章。
我仍然认为它抓住了一个真实问题:
中国很多企业家不愿意出售控制权。
但它提出的技术协议和利润分成模式,如果永远不进入股权和经营整合,就很难称为严格意义上的Rollup。
我们提出的路径不一样。
先让AI和产业资源进入企业。
验证真实利润改善。
通过分成机制解决早期利益分配。
再通过少数股权投资,建立更长期的合作关系。
最终对真正有价值、具备整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控股并购。
但这里并不是说,每一家共创企业最后都必须被收购。
有些企业适合长期做AI服务客户。
有些企业适合战略参股。
有些企业适合产业合作。
真正值得控股的,可能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
Rollup的价值不是买下尽可能多的企业,而是把少数真正具备协同价值的企业,整合成一个更有竞争力、更能创造现金流的产业平台。
08
乐总说透了
我们把这两篇文章连起来看,其实讲的是中国一级市场正在发生的一种可能的变化。
第一篇讲的是:
钱的性质变了。
当产业资本越来越多地成为基金的重要出资人,VC的任务就可能从寻找IPO机会,扩展到寻找产业协同与并购机会。
第二篇讲的是:
交易的方法也要跟着变。
过去买卖双方争的是:
10倍还是15倍PE?
现在我们尝试回答的是:
AI和产业协同能不能先创造新增利润?
创造价值的成本谁承担?
新增利润应该如何分配?
未来并购时,哪些价值属于原股东,哪些价值是合作创造的?
最后再决定,究竟应该花多少钱收购。
当然,AI不会让所有企业的利润都增长,也不保证每一场并购都能谈成。
但它有机会把原来依赖预测的协同价值,变成可观察、可验证的经营成果。
这才是我认为AI-First M&A真正值得研究的地方。
AI不是免费的,协同不是免费的,未来的增长更不是免费的。
谁投入,谁承担风险,谁创造价值,谁就应该按照事先约定的机制获得回报。
所以我想把上一篇的结论再推进一步:
上一篇,我们说不要急着争P,先把E做大。
这一篇,我想再补一句:E做大以后,也不能忘了是谁把它做大的。
过去的并购,是先给未来定价,再想办法兑现未来。
未来或许可以换一种方式:
先一起创造未来,再按照各自的贡献和风险,分配未来。
这才可能让中国式AI Rollup,从一个好听的资本概念,变成一套真正能赚钱、能交易、能复制的商业模式。
——乐总说透了
说明:文中企业利润、500万元共创预算、各方投入比例、10倍及15倍PE、3.79亿元基础估值和7100万元或有对价均为方法论演示假设,不代表实际交易、市场平均估值或确定收益。实际项目还需根据财务尽调、现金流、税务、资本结构及合同安排单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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