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人!找工作!点击下方关注《七台河招聘》公众号!

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

根据《黑龙江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自10月12日开始第二期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遵循“总额控制、精准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补贴资金申请实行预申报制。提醒广大参与者,先预申报,预申报成功的,再报废更新车辆。避免因资金额度用完而无法获得补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为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补贴申领。

补贴资金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年度资金总额内统筹安排、滚动使用、动态管控,资金额度用尽即停止受理本年度补贴申请。

二、补贴范围及申报条件

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1.车辆注册登记地在七台河市(含勃利县)。2026年1月1日(含)后转入我省登记注册的车辆,不得参与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2.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车辆强制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数据为准)。

3.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注销证明》,资质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持有我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我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四、政策实施期限

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五、补贴申报

(一)预申报

我市预申报工作按月度周期开展,申请者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s://yzgl.hljdlys.com:8001/)进行操作。本次预申报周期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时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内参与预申报,并于2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后续开展周期的时间另行公告。

申请人可随时在预申报前完成注册,便于参与预申报。系统将按照申请人预申报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自动排序,并根据当期可用补贴资金额度提示预申报结果。具体预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在申报期限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电动货车的,无需进行预申报,可直接登录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省级下达资金总额用尽后,全面停止所有类型项目申报(含电动货车免预申报项目)。

(二)正式申报

预申报成功的,应在2026年10月16日17时前,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正式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在线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注意:提交的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预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预申报已确认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报材料

(一)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车主本人银行卡或车属企业对公账户。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车主本人银行卡或车属企业对公账户。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车主本人银行卡或车属企业对公账户。

(二)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时间: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

2.提交地点:市交通运输局(桃山区东进街274号)405室。

3.提交材料:除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外,还需报送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七、咨询电话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0464-8211087

七台河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0464-8200606 ,0464-8200617

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0464-8555200

八、申报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正。

申请人须通过线上系统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签署日期、加盖公章或者签字,再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材料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后续有关申请补贴的最新信息,将通过“七台河交通”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务必留意查看。

附件:预申报流程

附件:预申报流程.docx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七台河交通 活力七台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想旅游--就找途途旅游

途途旅游电话 135 0488 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