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位叫“狂飙兄弟”的博主,曝光了苏州一家饭店。
消费者去吃饭,店里说没有免费餐具,要收“茶位费”,每人一块钱。说白了,其实就是餐具费、筷子钱。
消费者质疑“茶位费”的合理性,问有没有免费餐具,经理搬出“茶位费”的说辞来挡。争执起来,老板过来了,气焰嚣张,训斥消费者:“无理取闹、不务正业、想搞江湖诈骗”,还让员工拍照、录像,“曝光”消费者;老板娘更是丢下一句:“你们想咋滴就咋滴。”
下过馆子的人都知道,不知从何时起,大排档、中档餐馆这些地方,只要人一坐下,服务员首先上的就是一包消毒餐具:一碟、一碗、一茶杯、一消毒筷。
低档的、普通的饭店,连这都没有,一碗面端上来,筷子在筷笼里,茶壶在桌上,杯子在边上,或是在哪个地方集中放着,自己拿,或者让服务员送。
高档的酒店,有服务员专属服务,客人到场时,餐具已摆好,根本就不存在免费不免费这一说!
也就是说,低档次的不收费,高档次的也不收费,只有中档的,雁过拔毛,顺势多宰客一刀!
因为,低档位的,本身档次就低,若再收餐具费,估计小饭馆的生意,就没得做了,所以人家不收。
而大酒店档次高,收费自然也高,若再收餐具费,就把酒店给趁板了!
只有中档位饭店,抠抠搜搜,小小气气,夹夹摆摆,能多赚一块是一块,多宰一刀是一刀!!
这家霸王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本就违法!却拿“茶位费”说事、打掩护,实在是放屁打侧脚——没啥遮羞了!
因为,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常情、常理,也应该是:茶馆是茶馆,饭馆是饭馆。即便是收费,也应该是:茶馆收茶位费,餐馆收餐具费!
但人家餐馆,现在偏要收你的“茶位费”!照此歪理,茶馆若要乱收费,怕是也要收“餐具费”了!
这时候,茶客不妨问一句:“我用餐了吗?”而这时候,我们也终于可以理解,这家黑心餐馆为什么要收“茶位费”了——一是混淆视听,胡搅蛮缠,巧立名目,宰你!二是人家的餐具也是免费的,但就餐之前,你可能喝了人家提供的茶水,占了人家的桌位,是为“茶位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并没有直接写“餐具必须免费”这句一条,但核心规定是: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结合其他法规和各地条例,商家必须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同时,提供收费餐具时,不能强制。
其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可以拒绝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六条明确:经营者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内容无效。
对于餐饮经营者来说,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这是餐饮经营者的义务,也是餐饮经营服务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提供收费餐具(如消毒套装)时,且需明码标价、主动告知;同时必须提供免费餐具供选择,——就像大多数餐馆里,都备有普通筷子和一次性卫生筷一样,供顾客自主选择!
各地规定更是明确:河北、湖北、江苏、吉林等地已出台地方法规,比如:《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则规定: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费。
别说法律法规了,让咱老百姓自己想想,也是这个理:即便你供应的是手抓羊肉、手抓饭——提供不提供筷子都可以,但除非你允许顾客就着你家的锅吃,否则,你总得弄个盘子,把这手抓羊肉、手抓饭盛进去、端上来吧!
餐馆要收茶位费,看起来很稀奇,其实,如果你留心各行各业的店家,尤其是像零售、商超这些超市、便利店之类的店家,宰客、变相宰客的行为,比比皆是,俯拾即是!
大张超市刚入驻新安的时候,塑料袋是不要钱的,自从2008年6月1日国家实行“限塑令”以后,一夜之间,本是方便顾客购物的服务项目,开始变身商品收费:大号2角,小号1角。——大型商超尚且如此,其它小打小闹者,就更不用说了!
结果是,“塑”也没“禁”住,又额外增加了老百姓的消费负担,商家又增加了一笔额外的收入!
更不用说,购物袋连同商品一同过秤称重,原本不值钱的塑料袋,购大米是大米价,购鸡蛋是鸡蛋价,够绿豆是绿豆价,够牛羊肉就是牛羊肉价!
大家都说说,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单此一项,不知商家一年要多收多少钱!
前段时间,我在一家商超买鸡蛋,可能多拾了一两个,不太好封口。称重环节,打秤员说:“要不你去买个购物袋吧!”
我站着没动,只是看了她一眼,也没吭声!
为什么?这是在称重啊,不是付款!称重台是有购物袋子的,这个袋子比较满,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你可以再弄个袋子,拾出来几个,分开称、一起称都行;也可以找个稍微大点的废袋装进去,再称!
最终,她从秤台下的柜子里,拽出一个废袋,把鸡蛋装了进去。
自从街上有了商超,从来没留意过电子秤称重之后,重量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数。前不久,在一家零食店买面包,本是看价钱的,顺便扫了一眼,——乖乖,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单位是千克,这意味着,不管你买的是啥东西,重量都已精确到“克”了!
国家规定:3kg 电子秤(分度值 1g):0.5kg 至 2kg 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1g。
15kg 电子秤(分度值 5g):2.5kg 至 10kg 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5g。 误差随重量变化:同一台秤在不同称量区间,允许误差可能不同,通常分度值越大误差越大。
古时候有个成语叫“锱铢必较”,大家都知道啥意思。一锱大概是一两的四分之一,一铢更小,是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一两是50克,四分之一是12.5克,二十四分之一是2.083克;可我们现在的商家是1克都不差,比“较铢”还“较铢”!
更可恶的是,黑心商家不但锱铢必较,而且还在计价上做手脚,违反“四舍五入”的相关规定,胳膊肘只向里拐,不向外拐!
随便在厨房找了两个价签,请大家看看这两家超市分别是怎样计量、计价的:
一个是新安老城十字街附近一个叫“全某鲜”的超市:我买的脆柿子重量是1.764千克,单价是1.98元/千克,满打满算是3.49272元,按照四舍五入,连带购物袋的重量一起,顾客最多掏3.49元,可该超市直接让咱掏了3.5元!也就是说,把后边的0.00272元——2厘7毫2丝,进成了一分钱!像这样的店家,我们还需要光顾它吗?
不比不知道,新城“菲亚美”超市的计价就规范得多:3.868千克鸡蛋,单价是10.58元/千克,满打满算是40.92344元,顾客本应掏40.92元的,人家直接把2分零头给“抹”了,价签显示是40.90元!
前者,虽然只多收了1分钱,但顾客的心里是憋屈的;同理,后者虽然只少收了2分钱,但顾客的心里是舒坦的!
一舍一入,商家的人格、品质、道德、觉悟、格局、气度、品位、境界等等,高下立判,这就是生意之道!
就像这家霸王餐馆,虽然多收的,只是1元钱的“茶位费”,但较真之人却能让他身败名裂!
奸商奸商,无商不奸!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些俗语格言古已有之,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其道理,都能从中受到教益!
这家餐馆的老板娘曾疯狂的叫嚣:“你们想咋滴就咋滴!”
现在,全网讨伐,生意必定受到影响!套用老板娘的那句话:你家的生意,爱咋滴就咋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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