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9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了(金)市监罚〔202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同时符合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情形,最终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市监罚〔2026〕24号 当事人名称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刘峰 处罚机关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主要违法事实
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在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其登记经营场所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水里建设路西侧。2026年专项清理检查中查明,该公司已经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监管部门通过登记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该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催促后仍未改正,也未申请办理歇业登记,截止调查终结仍未补报年度报告、未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满足自行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的违法情形。
调查过程
本次调查源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的公司强制注销及吊销专项清理工作,2026年8月7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的登记注册地址开展现场检查,确认该地址已经没有该公司经营。执法人员先后拨打登记的负责人刘峰以及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晓红的电话,其中刘峰称自己10年前已经从该公司离职,不清楚公司现状,董晓红电话则无人接听。
2026年8月4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至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协查该公司税务登记情况,得到反馈显示该公司纳税人状态为“正常”;8月10日,监管部门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确认该公司未办理歇业申请,同日正式对该公司立案,通过查阅企业信用公示报告、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确认该公司连续两年未年报且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调查期间,执法人员通过网站发布了清理公告,截止调查终结,该公司仍未完成整改,调查程序终结。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经公告仍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同时已经自行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该行为同时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罚:吊销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目前该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公示,如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川分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刘峰,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水里建设路西侧。
点评分析
本次甘肃国美电器旗下金川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暴露出分支机构日常合规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该分公司长期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经营场所失联且无正当理由停业超半年,既违反企业信息公示规定,也不符合分公司存续的基本经营要求。此次处罚将直接终结该分公司经营资格,也会对国美品牌在当地的市场信用造成负面影响,提示企业需强化分支机构的常态化合规巡检,避免出现“失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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