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9日,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了(金川)市监罚〔2026〕1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长期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符合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情形。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川)市监罚〔2026〕147号 当事人名称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康淑娟 处罚机关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吊销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件,共计一项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针对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未正常经营的异常情况,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实地核查与清理工作,最终查实该公司存在法定应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情形,现将案件详情梳理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在工商登记的住所经营,企业负责人无法通过登记电话取得联系;该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早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金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清理公告后,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年度报告,也未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税务部门反馈该公司无纳税登记信息,同时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系统未查询到该公司的歇业申请记录,该公司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已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定吊销情形。
调查过程
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20日,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对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核查,确认该公司不在登记住所经营,且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康淑娟。执法人员随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该公司2024、2025两个年度均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6年7月21日,金川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清理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的公告,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履行补报年报或申请注销的法定义务,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2026年8月17日,金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函至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金川区税务局,请求协助核查该公司纳税申报情况;8月19日,税务部门回函反馈该公司纳税人状态为“金川区税务局未登记,无信息”。同日,执法人员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确认该公司未申请办理歇业,截止查询当日,该公司仍未补报年报也未申请注销,调查环节共取得6项法定证据,完整锁定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依法作出决定,吊销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证件。
本次行政处罚文书已依法公示,当事人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按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金昌嘉业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4日,法定代表人康淑娟,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22区宝林家园对面小二楼一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康淑娟100%100万元人民币2019年10月10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金昌嘉业汇科技合规意识严重缺失,未按规定报送年报、长期无正当理由停业超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歇业或注销手续。此次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主体资格将终止,法定代表人也将承担相应失信约束后果,为漠视市场主体合规义务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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