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的一位农户老张,曾干了件让自己后悔不迭的事。那天傍晚他从玉米地里往家走,路边草丛里扑棱棱蹿出一只花花绿绿的大鸟,一头撞在他的三轮车挡泥板上,当场晕死过去。老张琢磨着这是老天爷送的下酒菜,顺手拎回家炖了。

谁想到邻居眼红多嘴说了一句,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就上门了。虽然最后因为情节轻微没进去,但一纸处罚决定书外加好几千块罚款,让他心疼了半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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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拎回家的那只鸟,就是东北漫山遍野都能瞧见的"七彩山鸡",学名雉鸡。这玩意儿在东三省的田间地头如今已经多到让人心烦,一到秋收能把成片的庄稼糟蹋得够呛。

可就是这么个让农户恨得牙痒痒的"害鸟",却成了没人敢动一指头的"烫手山芋"。

铁夹惊鸣招牢狱 弹弓一响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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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随手一搜"非法猎捕雉鸡",案例多得能刷满好几屏。黑龙江哈尔滨周边、吉林白城周边、辽宁朝阳山区,这几年因为捕雉鸡被判刑、被罚款的案子年年都有。

有的人用的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脚套、铁夹,有的人图省事换成了弹弓和气枪,还有人玩花活,拿录音机播放雉鸡求偶的叫声诱捕。手段五花八门,但结局基本一个样——轻则治安处罚,重则按非法狩猎罪送上被告席。

讲个前几年挺有名的案子。黑龙江双鸭山一位中年汉子,农闲时跟着朋友上山"打野味",连续几天用自制钢丝套套了十几只雉鸡,拿去饭店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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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法院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来是想挣几个零花钱,结果几个月的自由加上好几万块钱,全搭进去了。

很多人想不通:野鸡又不是大熊猫,又不是朱鹮,咋就动不得呢?这里得给大家普及个常识。雉鸡确实不在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但它是不折不扣的"三有保护动物"——也就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正式公布了调整后的"三有"动物名录,雉鸡依然稳稳地待在上面。按照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只要是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或者使用了禁用的工具和方法——不管对象是不是重点保护动物——都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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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数量多少还会直接影响量刑。有的省份规定,猎捕"三有"动物20只以上就算情节严重。看着是只小山鸡,搁在法条里的分量可一点不轻。所以别看东北大哥平时豪爽,面对田埂边蹦跶的七彩山鸡,也只能咽咽口水转身走开——真不是不想吃,是真的碰不起。

禁令封山几十载 雉影重掠黑土间

要说为啥国家对这么一只常见鸟都看得这么紧,这事得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那段岁月讲起。那个年头,东北山里的雉鸡确实多,可人们打鸟的本事也不含糊。

猎枪、炸药、投毒、下套,只要是能弄到手里的办法基本都用过。再加上供销社收山货、饭馆高价收野味,一只花山鸡能换好几斤白面,老百姓打起来自然也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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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少林业部门的老同志回忆,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东北平原地带的雉鸡种群数量下降得非常厉害。有些县,年轻猎人跑一天山也打不着一只,老辈人嘴里"山鸡飞起遮太阳"的景象几乎绝迹。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次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随后"三有"名录陆续完善,雉鸡被纳入保护范围。各地林业部门开始大规模整治非法狩猎、拆除铁夹子、禁止毒饵投放,很多山区还专门成立了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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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管就是三十多年。效果如何?现在东北任何一个农村的孩子出门溜达半小时,基本都能撞上几只雉鸡。

有的村子里头,雉鸡大摇大摆地走在水泥路上,见了人也不躲远,顶多扑棱几下翅膀飞到墙头上冷眼瞅着。生态的恢复力有时候就是这么让人惊讶——当年差点看不着的野味,如今成了田间地头的"常驻客"。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东北林区天然林停伐政策的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多年落地,整个东北的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都比从前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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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鸡数量的爆发式回升,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几十年生态文明建设交出的一张实打实的成绩单。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比如野猪、狍子、黑熊的种群数量,近些年都在稳步回升,有些地方甚至开始反过来讨论"猪满为患"的问题了。

国家林草局多次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近十年来我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这是整个国家在生态保护上的真金白银投入换来的成果。可好事也会带来新烦恼,这烦恼恰恰就落在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户头上。

田埂叹息护禾苗 共生破题谋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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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的一位种粮大户曾经在当地媒体上吐过槽:他承包了三百多亩玉米地,去年秋收前粗略算了算,被雉鸡糟蹋掉的玉米大概占了产量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听着比例不高,但折合成实实在在的粮食,也是好几万斤。更别提那些种葵花、种水稻、种花生的农户了,受损情况比种玉米的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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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鸡糟蹋庄稼有几手。春播时它扒开土吃种子,刚撒的玉米种能被一群鸟扒拉得一粒不剩。到了庄稼灌浆期,它专挑最饱满的穗子下嘴,被啄过的穗子沾了口水容易霉变,连剩下的那点也保不住。

葵花花盘更是雉鸡的最爱,一个花盘能被啄出好几个坑,远看跟麻脸似的。老农户想了无数办法——稻草人、彩带、鞭炮、广播,甚至有人半夜去田里敲脸盆,可雉鸡这玩意儿贼精,头几天还怕,过几天就把稻草人当歇脚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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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农户的损失谁来管?这几年各级政府其实一直在想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里明确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目前云南、青海、西藏等省份在野象、藏羚羊、雪豹等造成的损害补偿上做得比较成熟,东北三省这几年也陆续推进了野猪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试点。虽然针对雉鸡的专项补偿机制还在探索中,但大方向是清晰的——不能让保护动物的代价,全由种地的老乡扛。

另一方面,针对一些种群数量确实过剩的物种,国家也在稳步推进科学调控。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调整出去,随后多地启动了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工作,猎捕、无害化处理、生态监测一整套流程都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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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分析,随着雉鸡等物种的种群监测数据不断完善,未来也可能针对部分区域、部分时段开展科学的种群调控试验。当然,这需要严谨的科学评估和法律程序,不是农户想打就能打、吃货想吃就能吃的事儿。

说到底,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从来就不是"要么全保护要么全消灭"的单选题。东北这片黑土地上的七彩山鸡,既是生态恢复的勋章,也是现代农业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前头提到的那位铁岭农户老张,后来跟邻居念叨:现在再见着田里的山鸡,顶多抄起铁锹拍两下地吓唬吓唬,想都不敢想抓回家的事儿。这话听着有点无奈,但细品品,其实也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对国家法律、对生态保护的朴素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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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花花绿绿的大鸟,它蹦跶在玉米地里的身影,一边装点着东北的山河,一边考验着治理的智慧。护住庄稼不容易,护住青山也不容易,想让两边都站得住脚,得靠法律、政策、科技、保险、补偿一起上,一环都少不了。好在,这盘棋咱们已经开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