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区近日纷纷发布通告,明确将从11月起开始,针对电动车、三四轮车进行新一轮严查。对于车主而言, 必须提前了解当地交管部门的查处重点,否则会因为违规用车被交管部门查处。综合各地通告,可以明确有“2必须、3严查”需要车主牢记。
1、电动四轮车必须停止使用
此前,吉林柳河交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非标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规定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当地规定,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为路面管控阶段,首次发现将对驾驶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二次及以上发现,将扣留车辆并要求驾驶人出示车辆来源证明,并需要参加为期不等的学习才能办理车辆取回手续。
2、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就算是可以正常上牌的电动车,在道路上通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例如不能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同时不能出现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不少地区交管部门在电动车整治行动中,都将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如果被查处到,驾驶人将面临警告、罚款等一系列处罚。
电动车、三轮、四轮车“3严查”
1、严查非法改装
云南红塔在之前发布的《关于开展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当地将在2026年11月开始,针对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开展常态化管理行动。
当地将非法改装作为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例如私自加装雨篷、遮阳伞、改装电机、电池、灯光、拆除限速装置等等。这类行为会改变车辆的外观构造以及设计性能,上路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当地还将查处驾驶改装车辆“飙车炸街”等危险行为。
2、严查乱停乱放
电动车必须在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内充电或者停放,如果停放在路边将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同时,不少地区都要求电动车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走道、楼梯间,或者不具备消防防护的地下室、架空层等区域停放或者充电。携带电动车或者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或者入户也被禁止。
11月份开始,不少地区都将执行电动车新规,如果出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将会进行查处。
3、严查无牌无证驾驶
近日,贵州余庆交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表示将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车型开展严查。
当地交管部门在通告中表示,整治行动中将重点整治无牌车辆上路行驶、未取得相关驾驶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每种电动车都需要在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悬挂号牌才能上路行驶,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车、三轮车都属于机动车,因此驾驶人还必须持有准驾驾驶证。
综上所述,从11月份开始,不少地区都将针对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因此车主必须提前了解以上“2必须、3严查”。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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