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通顺街小学曲棍球社团的学生在进行运球练习。丁根厚 摄
贵州省黔西市五里布依族苗族乡军民小学的学生在课间进行五人持杆跑比赛。周训超 摄
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是对立统一关系,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规范化办学筑牢基础教育底线,制度化治理夯实学校运行根基。当下,中小学依法治校持续推进,但部分学校存在治理失衡的问题,制度偏重约束管控,激励赋能乏力,校内管理刚性有余、弹性不足。新时代中小学治理,要跳出单一管控思维,立足依法治教,以制度善治统筹规范与活力,构建刚柔并济、育人为本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要通过理念革新、制度重构、家校共治、文化涵养,实现守底线与提质量、强规范与激活力的辩证统一。
树立稳中有活的辩证思维
现阶段中小学底线管理制度体系普遍健全,围绕校园安全、日常运维、岗位职责、流程督查形成全覆盖的约束规范,有效维护办学秩序稳定。但对标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创新、育人模式改革的成长性制度建设仍有改进空间。一些学校考核以教案检查、流程落实、材料规范等基础性指标为重点,对教师开展分层教学、个性化辅导、社团课程开发等增值性工作,缺少制度化认定与正向激励。长期以达标合规为导向,容易弱化教师主动改革的内生动力,形成稳中求稳、守规自保的履职倾向。
个别管理者对依法治校的内涵把握不够全面,治理重心偏向风险防控、秩序稳定、流程合规,更多发挥制度的约束功能,对法律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的发展性价值挖掘不够。实践中过度看重管理的统一性与可控性,对教育创新的试错属性、育人实践的差异性包容不足,形成“重底线守稳、轻高线提质”的治理取向,规范持续强化,而内生活力逐步弱化。
新时代办学治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法治遵循,跳出单一管控思维,确立“规范为基、法治为纲、育人为本、活力为要”的治理理念。要严守法治底线,杜绝超标管控、形式留痕、过度督查,保障办学有序运行。要充分用好办学自主权,在课标与法律框架内为课堂改革、因材施教适度留白。允许教师自主优化教学设计,实施分层作业,鼓励班级结合学情打造特色德育模式,做到守规不僵化、创新不越界。
立足法治精神补齐制度短板
教育法治明确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与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为因材施教、特色办学提供法治支撑。实践中,部分学校为保障整体均衡、降低管理变数,较多采用统一标准、统一范式的同质化管理模式。统一教学进度、固化课堂范式、标准化作业布置,对不同学科、学情、教师风格缺少差异化适配,班级管理套用同质化评价体系,压缩班主任开展特色德育、个性化治理的自主空间。同质化治理守住办学基本均衡,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教育的创造性与个性化特质。
上位教育法律法规兼具规范约束与赋能发展双重价值,既划定办学红线,也保障师生发展权利。不少学校建章立制时,能够精准落实法律禁止性条款,构建完备的追责督查体系,但对鼓励改革、包容探索的赋能型法治精神转化落地不足。当下,一些学校出现了容错制度缺失、激励制度薄弱的状况,制度体系难以有效支撑育人创新实践。
立足法治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学校要做到管控有度、激励有效、容错有界、差异有序。要全面梳理校内制度,清理重复督查、无效台账,推动管理回归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正向激励,将课堂创新、社团建设、个性化辅导等创造性工作纳入评价激励,认可教师增值性劳动;出台育人容错清单,厘清主观失职和改革试错边界,消解教师怕出错的心理负担;推行差异化治理,依据学科、岗位、学情实行分类管理,下放基层育人自主权,充分激活内生动力。
构筑权责清晰的协同育人生态
当下,家长与社会对育人质量、教学细节、学生成长的关注度持续走高。育人本身具有实践性、探索性、渐进性,课堂改革、实践育人无法做到标准化、零偏差。个别家长对教育规律理解不够充分,对课堂节奏调整、实践活动优化、学生成长的正常波动过度苛求,使得学校在推进教学创新时趋于审慎保守,育人探索的空间被不断压缩。
公众权利意识增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部分家长的认知存在偏差,偏重学生权利保障,对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家庭教育的法定义务认识不到位。理想化的育人期待抬高了教师履职的审慎成本,探索性教学、实践性育人的实施难度加大,局部教育治理呈现求稳求安的保守倾向。
学校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常态化普法宣讲,引导家长明晰监护职责,帮助他们理性看待成长差异与教育改革,摒弃完美主义的片面期待。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协商,共同梳理一份科学合理的权责清单,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边界厘清楚:学校该担的责任不推给家庭,家庭该尽的责任学校也不越位包揽,让家校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同时,学校要搭建规范化诉求协调处理渠道,以专业理性的方式化解共育分歧,减少教师不必要的履职压力,为教师安心从教、大胆创新营造包容稳定的外部环境。
推动制度管控向文化善治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清晰划定家校协同育人的法定权责,明确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与学校教育主导责任。现实共育场景中,部分家庭把行为养成、情绪疏导、居家管教等家庭教育内容,过多交由学校兜底承担。学生居家作息、电子产品管控、亲子矛盾等家庭问题,常常转化为班主任常态化沟通疏导任务。教师在教学之外承担大量非教育性事务,履职负荷加大,难以集中精力深耕课堂创新,温润包容、鼓励探索的校园生态难以充分涵养。
当下,“教育即学校责任”的传统观念依旧存在,家校法定权责边界尚未形成广泛社会共识。家庭教育责任弱化、学校责任泛化客观存在,各类诉求持续向校内传导。个别学校为规避分歧、维护办学平稳,往往收紧管理尺度,压缩自主探索空间,逐步形成“外部趋紧—内部收紧—活力衰减”的治理闭环,制约学校内涵活力释放。
现代学校善治,是法治刚性、制度理性与教育温情的有机融合。学校要以法治守住办学底线,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靠柔性机制激发教师专业自觉、唤醒学生成长自觉。同时,还要打造包容创新、温润向上的校园文化,尊重教师教学风格,包容育人探索中的差异特色,尊重学生成长节奏,为学生自主探究、兴趣发展预留空间。依靠持续文化浸润,推动师生由被动的制度合规转向主动担当、自觉成长,源源不断释放学校治理的内生力量。
办好新时代基础教育,既要筑牢制度规范的压舱石,也要激活育人创新的动力源。规范不等于固化,活力也不代表放任,把二者统一起来,是现代学校治理的核心要义。落实这一要义,要靠善治思维化解现实张力,靠制度划定边界,靠赋能激发创造,靠家校协同凝聚共识。当刚性制度与人文温度相互交融,学校治理水平就能不断提升,从而为培养时代新人夯实根基。
(作者张新平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骆增翼系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6年10月09日 第07版
作者:张新平 骆增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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