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包含三部分内容,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不少退休人员收到调整通知后,仅查看最终调整总额,确认上涨金额后便不再深究,极少有人思考一个问题:这三部分调整内容中,哪一部分的公平性最受争议?

下文将逐一对三部分内容展开分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部分:定额调整——形式最公平,但缺乏激励性

定额调整指同一统筹地区内的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相同金额的养老金。例如广西2025年的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29元,无论个人养老金水平是2000元还是8000元,无论工龄是15年还是40年,统一增加29元。

从人人等额受益的角度看,这部分调整最为公平。对低养老金水平群体而言,定额增加的29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更高:养老金2000元的人员增加29元,涨幅达到1.45%;养老金8000元的人员增加29元,涨幅仅为0.36%。但从缴费激励的角度看,这部分调整的激励性最弱。如果参保人员在职期间多缴费5年,或是按200%的高基数缴费,定额调整也不会多增加一分钱,最终出现缴费贡献不同、调整金额相同的结果,公平性与激励性在这部分调整中存在天然矛盾。

第二部分:挂钩调整——激励性最强,但公平性最弱

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另一部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遵循“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金额越多”的规则,例如广西2025年的标准为缴费每满一年增加0.5元,30年工龄增加15元,15年工龄增加7.5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按照本人现有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广西2025年的比例为0.65%,养老金3000元的人员增加19.5元,养老金8000元的人员增加52元。

从缴费激励的角度看,这部分调整的激励性最强。它向在职参保人员传递明确信号:多缴费一年,退休后每年调整都可以多获得一部分养老金;缴费基数越高,调整时上涨的金额也越多。但从公平性角度看,这部分调整的公平性最弱。养老金8000元的人员,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可增加52元;而养老金2000元的人员仅增加13元,养老金基数越高,调整上涨的金额就越多。随着年度调整逐年累积,养老金8000元与2000元人员之间的差距,会从最初的6000元逐步扩大到7000元、8000元,差距呈加速扩大趋势。

“多缴多得”的基本原则本身是合理的,但挂钩调整带来的“多缴多涨”会不断拉开不同群体间的养老金差距。

第三部分:倾斜调整——照顾性最强,但覆盖范围最窄

倾斜调整是为特定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主要包括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两类。例如广西2025年的高龄倾斜规则为:年满70周岁每人每月加发2元;超过70周岁后,每增长1周岁再加发2元;年满80周岁后,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再增加1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从政策导向来看,这部分调整的照顾性最强。高龄退休人员医疗支出相对更高,艰苦边远地区的生活成本普遍偏高,为这类群体多增加养老金合情合理。但从覆盖范围来看,这部分调整的覆盖范围最窄。不少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既不符合高龄标准,也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无法享受这部分额外调整。部分刚退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年轻退休人员”,恰恰是更需要政策扶持的群体,反而无法享受倾斜调整。

那么到底哪一部分调整的公平性最差?答案是,三部分调整各有其不公平之处,不存在“最不公平”的单一项目。

定额调整的不公平性体现在,它抹平了不同参保人员的缴费贡献差异,即便多缴费20年,定额调整也不会多增加一分钱;挂钩调整的不公平性体现在,它放大了不同群体间的原有基数差距,基数越高涨得越多,差距不断拉大;倾斜调整的不公平性体现在,它仅覆盖特定群体,同样养老金水平低、工龄长的退休人员,仅仅因为未达到高龄标准,就无法享受倾斜调整的待遇。

真正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某一部分调整本身不公平,而在于三部分调整的权重分配是否合理。如果定额调整的权重过高,就会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打击参保人员多缴长缴的积极性;如果挂钩调整的权重过高,就会形成“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低养老金水平群体永远无法缩小差距;如果倾斜调整的覆盖范围过窄,就会让一大批符合低收入特征但不符合特定条件的群体认为,政策红利与自身无关。

养老金调整的本质,就是在“公平”与“激励”之间寻找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养老金调整要“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这一方向意味着后续调整中,定额调整与倾斜调整的权重会逐步提高,挂钩调整的占比会逐步降低,简言之就是提升公平性在调整中的占比,降低纯粹激励性的占比。

普通参保人员的实际感受,才是衡量养老金调整政策合理性的核心标准。政策设计者从宏观数据与制度模型出发展开设计,而普通群众只会从自身实际所得感受政策温度。

定额调统一增加29元,低养老金水平的群体认为这种调整方式“公平”,高养老金水平的群体则认为“对自身没有明显影响”。挂钩调整按0.65%的比例增加,高养老金水平的群体认为这种方式“合乎规则”,低养老金水平的群体则质疑“为何他增加的额度比我更高”。倾斜调整增加2元,高龄退休人员认为增加额度“过低”,未达到倾斜调整年龄标准的人员则认为“这项调整与自身无关”。

不存在能让所有群体都满意的调整方案。

但至少,调整方向是明确的:即推动低养老金水平群体的涨幅更高,放缓养老金待遇差距扩大的速度。

你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为多少?你认为上述三项调整中,哪一项对你最为重要?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