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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公众号10月8日消息,中央批准:何录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农学学士,中共党员。他曾任广西贵港市委书记,青海省副省长等职,2024年12月任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至此番履新。

原标题:《中央批准:何录春跨省份履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