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十几个人看同一套房子,他赶紧交了10万定金,说是后来发现价格贵了100多万不说,有一个地方还是公用的
钱师傅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10万元定金后,他觉得中介隐瞒了部分情况。
钱师傅打算给儿子买房,看中了杭州天城路红树林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有一扇门可以通向外面的露台。
钱师傅受访
9月20号晚上,他在链家房产中介的陪同下看了房。
钱师傅:去了以后现场有两个人,一个叫徐大姐,一个叫蒋先生,中介向我介绍,这是房主。他们就明确说,这个房子我们刚装修好,我们儿子在北京,要我们去北京养老。本来他这个房子自己要养老的,所以我们要把这个房子卖掉。他们自己开了个门,(说)这个露台是可以使用的。那天中介说,你这房子不卖的话,人家都争着要。确实来了很多人,有十几个人来看房。在中介的授意下,我们就赶紧付了十万块钱定金。
《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中房屋的出卖人姓丁,房屋面积132平方,成交价是480万。
钱师傅说,交完定金回到家,他想想觉得不对劲。
图为《房屋买卖定金协议》
钱师傅:我说不是徐大姐和蒋先生吗?那我们就提出疑问了,你在买卖的时候,你为什么把房东隐瞒。
记者:那当天在场的两个人,跟这个姓丁的人是什么关系呢?
钱师傅:不知道,他们说是他的(儿)媳妇。那我们觉得很奇怪,你(儿)媳妇的房子,按理说你应该说,这个房子我(儿)媳妇买来给我养老的,这才讲得通。当天如果讲情况的话,我们肯定说,房东今天应该到场啊。同小区的房价两万多,你最多三百万左右,但是我这个房子480万,那么也就是这个露台要100多万。
钱师傅:我们为了露台的事情,专门到物业了解了一下。物业很明确说,这是公共的产权,每个人都可以用。如果下次人家也要上来,你给不给?如果说这边叫你拆,那边叫你拆,那我这个露台就打水漂了。我们诉求退还10万块钱定金。
图为房子带的露台
记者在平台上查询到,红树林花园小区6月份的二手房成交均价是24084元,需要说明的是,房价有波动性,这个均价只能当做参考。
钱师傅看上的这套房源在平台上没有显示。
图为平台截图
记者跟钱师傅来到链家地产武林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产权人是现场那两人的侄媳妇。
工作人员后来发消息进一步回复:
签约时产权人以视频连线的形式出镜,不存在隐瞒产权人的情况;合同约定交易范围中没有包含露台,露台属于公共所有,但只有该房屋可以正常出入露台,对露台的改造已经经过物业报备,交易后可以正常使用。
平台还了解到钱师傅家庭内部对于是否解约存在分歧,会进一步沟通。
链家地产工作人员发来的回复
记者:签约之前有没有给房东打视频,签约的时候房东有没有在视频里?
钱师傅:没有,如果有的话,我马上就提出来了。
杭州红树林花园小区物业 徐经理:刚开始开发商的时候,因为绿地面积不够,这个地方是有五十厘米的土,确实原始就是绿化。这个房龄也长了,多年失修野草丛生,有一个业主来翻修过,翻修过没多长时间又想卖了。在卖的过程中,他吹嘘说私家花园,肯定不行的。
记者:这个露台是别人也能用,还是只有他能用?
杭州红树林花园小区物业 徐经理:大家都能用,确实是公区。有楼道通道可以上去的。
物业经理表示露台是公区,大家都能用
延伸阅读
董女士买房,房子没住上,却遇到一堆糟心事:“我买房交的现金,退钱的时候居然不认……”董女士说,“我一个做家政的人,每一分都是辛苦钱,最后还得通过打官司来举证我现金的来源。举证完也没用,钱还是拿不回来。”
董女士所购房屋烂尾
女子回乡全款买房欲安家
却遭遇楼房烂尾
董女士来自山西临汾,从2006年开始到2015年,她从一名在家政公司打工的职员,到自己开家政门店、介绍别人做保姆 ,存下一些积蓄。2016年,45岁的董女士听闻临汾市尧都区五一东路上要建商品房,就跑去看了,建楼的地方正是她儿时家里的自留地,“1992年我随父母搬离,但因从小在此长大,对这片土地有着很深的感情。”董女士说,她看罢毫不犹豫就决定在此安家。
2016年3月31日,董女士选定小区17层一套126平方米的高层房源。当日,她与山西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董女士说,“总房款是50.6万余元,我15万是转账,30余万交的是现金。”
图为购房协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董女士购房协议上看到,该楼盘被命名为“水东花园”(后被更名为“秀水城”),地址位于尧都区水门街一组。协议约定,开发商于2019年5月1日前交房。并载明:该楼盘由临汾市尧都区乡贤街办事处水门社区居委会按有关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委托裕泰地产公司开发。
董女士提供的购房凭证
董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她所有的购房凭证,记者看到,盖着裕泰地产公司公章的收据上显示,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收取董女士购房款506240元。
“买房后就离婚了,女儿在杭州工作,我去杭州一边陪女儿,一边到人家家里做保姆,虽然累,但干劲儿十足,就盼着有一个自己的家。”还没到交房日子,2018年,远在杭州务工的董女士就收到消息,秀水城全面停工烂尾。
街办组织批量退款
只认转账15万不认30余万现金部分
为维护自身权益,董女士辞去外地工作返回临汾,为房子一事四处奔波。
2021年5月10日,由乡贤街办事处牵头,水门社区和水门一组协调资金,向各购房户退还已交付购房款。该消息被印发成通知,向外张贴。
董女士得知后,立即带着购房合同及交款凭据,前往水门社区办理退款登记手续。“我被归纳到第五类退款名单中。”董女士拍下自己当年被列入退款购房户的名单照片,记者看到,这是一张制作于2021年8月9日的“水门一组秀水城购房户退款联系表”,上面共列了12名购房户,董女士排在第8位,这一类被标注为“有合同、有收据,使用现金缴纳房款的共12笔”。
图为购房户退款联系表
看着别人陆续拿到退款,董女士迟迟等不来消息。她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2022年3月23日,临汾市尧都区乡贤街办事处书面答复了董女士。该《信访处理意见书》称,按照(尧都)区政府安排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兑现已交纳的认购款及其利息;二是不接受兑现认购款及其利息的直接购房户,坚持要房的,可以书面申请等待房屋建成。现退款工作正按程序进行。
有了这个意见书,董女士说她又等了一年,等到2023年4月,忍不住再去找街办时,却被告知,街办无法认定她交了现金,“我有开发商出具的收据,他们也不认,还问我哪来的这么多现金?说想证明交过这笔钱,让我经过法院确认。”
董女士想不明白,“别人也有交几十万现金的,咋就能被顺利退款呢?”尽管有这样的疑问,她还是被指引着走上了诉讼的路子。
一审大额现金房款未获法院采信
二审调解确认全部房款
2023年4月20日,董女士向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裕泰地产公司,请求解除购房协议,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判决结果令董女士震惊,“法院居然也不认可我交的现金。”
2023年9月27日,尧都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开庭审理过程中,裕泰地产公司并未派人到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就30余万元现金房款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靳某国核实,对方回答“不知道”。尧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可15万元转账房款,但认为大额现金交付不符合常规购房交易习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30余万元现金实际交与开发商,仅判决返还15万元转账部分的购房款,利息以15万为基数按当时发布的利率计算。驳回董女士其余诉讼请求。
“房款里有10万是跟做生意的妹妹借的,其余的都是我做家政和开家政门店时攒下的。”董女士回忆当时交钱的情形,“交房款时,我卡里有15万,其余的在不同的银行存着,当时跟妹妹借来钱后,我本打算把这10万元也存银行,再把在其他两家银行存的钱转存到一块儿、一起给开发商转账的,但对方指定让交现金,我想着那就不折腾了,卡上能转的15万转了,其余的我跑银行分别取出来,加上跟妹妹借的总共凑够30余万现金才交了去。但万万没想到,开发商胡说八道,一审时我还向法院提供了取款凭证,但也不认。”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董女士无法接受一审结果,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先行调解,并调解成功。该院于2023年11月2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被上诉人裕泰地产公司于2024年6月1日返还董女士购房款50余万元,并以50余万为基数计算利息。
手握有效调解书执行落空
女子多年维权居无定所
董女士拿着中院的调解书去乡贤街办事处,告诉街办开发商承认收了她的钱了,“但他们说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让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遵照该指引,董女士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2025年9月29日,法院终止了执行程序,原因是裕泰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均无可执行财产。
董女士再找乡贤街办事处,2025年11月19日,临汾市尧都区乡贤街办事处给她出了一份《处理决定书》,乡贤街办事处承认董女士购房款未退款的问题属实,并称,水门社区一组“秀水城”项目是临汾市城改办2015年4月批复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据城中村改造政策,采取“边建边办手续的”的方式于2015年启动建设,在2015年—2018年的项目建设期间,开发商私自将安置楼对外销售,并收取了大量房款。2018年6月,开发商法定代表人靳某国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判刑;公司合伙人曾某山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病亡,致项目停工,形成了“半拉子”工程。
乡贤街办事处认为,董女士为秀水城购房户中的涉法涉诉户,法院已就董女士与裕泰房地产公司的纠纷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建议董女士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我满心期盼的新房落了空,为了要回自己的钱,走到哪儿都要听一堆废话,看半天人家脸色,但还是拿不回钱……”一桩桩一件件的糟心事,让董女士忍不住掩面痛哭起来。她说,这些年为了维权,她没再外出打工,每天奔波着反映情况,或者是一封接一封写信,往更上面的职能部门寄;因为没有收入,生活费全靠女儿,在朋友家住一阵子,再到亲戚家住,维权8年来,居无定所……
街办回应:
15万元转账款已退还
30余万现金部分仍存疑待甄别
因董女士的不断反映,2026年6月29日,董女士的账户上收到来自乡贤街办事处打入的15万元。看到手机提示信息的那一刻,董女士悲喜交加,“悲的是他们还是只认15万的‘转账’,喜的是好赖15万总算给了。”
董女士收到15万元退款
还有30余万的购房款为何没退?8月1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向乡贤街办事处张姓主任了解。该主任介绍说,秀水城城中村改造项目烂尾多年,退款是(尧都区)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推进,项目情况复杂,存在工程抵账、对公转账、现金交钱等多种情形,但已经完成对大量可识别资金的退款工作。称自己刚到街办,对项目过往细节不完全掌握。
他称知道董女士的事情,目前街办已经向其退还转账部分的15万元,剩余30多万元现金部分暂未退还。他说,即便有法院的调解书,街道方面依旧对该30多万元存疑,还需要补充证据进一步核实。而这项工作并非办事处独立调查,区上成立专项化解领导小组,由该小组负责做钱款甄别工作,街道仅负责信访答复、协调工作。至于什么时候能甄别结束,张主任称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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