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工伤律师顾继宪。

很多连云港工友有一个知识盲区: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既可以找肇事方、保险公司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不少工友误以为,拿了车祸的赔偿,就不能再走工伤,这个想法在江苏是错的。

满足下面3个条件,才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1.时间:上下班合理时间内;

2.路线:往返家和单位的合理路线;

3.事故责任:本人不是主要责任、不是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都可以认定工伤)。

⚠️重点提醒:单方事故(自己骑车摔倒,没有对方肇事者),不是绝对不能认定工伤。连云港本地裁判要看交警文书,如果交警无法划分责任,人社局和法院会结合现场证据判断;单纯自己不慎摔倒,一般很难认定工伤。

不是所有钱都能拿双份,属于有限兼得

江苏(含连云港)司法实践: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这类实际支出的费用,不能两边重复报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符合条件可以两边分别主张。

简单大白话:

✅伤残类补助,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工伤三个一次性待遇,可以兼得;

❌已经在交通事故那边赔过的医疗费,不能再拿到工伤基金重复报销。

连云港工友最容易踩的4个大坑

1.事故发生后,只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忘记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只有1年,从事故受伤当天起算,超期直接无法认定工伤,钱就没了。

2.私下和肇事方签一次性了结协议,打包放弃全部索赔项目,会直接影响后续工伤理赔。签和解协议前,一定要先咨询律师。

3.拿到事故认定书就以为案子结束,不知道可以同步启动工伤认定流程。

4.混淆两个案子的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两套独立鉴定,标准不一样,不能互相替代。交通事故评不上伤残,不一定工伤也评不上。

工伤律师顾继宪提醒

上下班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竞合案件,两套法律途径、两套赔偿项目。

事故受伤后不要急着签和解,先分清哪些项目可以两边主张,避免白白损失赔偿。

有这类情况,及时咨询,不要错过1年工伤认定的期限。

如果你在连云港及周边城市正为工伤的事发愁,别一个人扛着。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免费咨询顾继宪律师,获取合法维权方案参考。

我是顾继宪律师,专注连云港地区的工伤和工亡案件、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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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继宪律师,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执业律师三重专业资格,专注疑难复杂工伤、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