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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7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切实筑牢长江上游、赤水河源头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在云南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作出昭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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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7次集中学习。

市委书记苏建宏主持学习并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冯皓,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梁凌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斌、市政协主席马洪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崔同富出席。

生态环境部专家应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专题辅导。

李军、刘和开、陆颖、夏维勇及镇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现场研讨发言,其他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书面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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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宏主持学习并讲话。

苏建宏在发言和总结讲话时指出,昭通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下游、赤水河源头,生态地位特殊,使命重大。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与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锚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苏建宏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扎实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有效普法、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要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扣省委“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有序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昭通。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让乌蒙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碧水长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集中学习通过视频形式开展市县联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有关市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来源/昭通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单虹 魏国 孙贵波 文/图

终审/保进 编审/刘玉 编辑/何淑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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