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8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昌升在拉萨市调研基层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并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干部大会。

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胡昌升主持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任职的决定。

中央批准:何录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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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录春(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学学士。

何录春曾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贵港市委书记,贵港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2023年1月,何录春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24年12月,何录春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至此番跨省履新。

此番卸任的刘江,1967年6月生,他从2021年12月开始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职。2025年2月,刘江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西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至此番调整。

内容来源:海运仓内参综合自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等 整理: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