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庭与李某荣为夫妻,二人共育四名子女,分别是长子张某柱、次子张某国、长女张某兰、次女张某玲。张某国与李某芝育有一子张某;张某兰与霍某育有一子张某瑞,张某霜系张某玲的女儿。

上世纪五十年代,张某庭分得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XX 胡同 28 号公房一间,全家在此共同居住。1975 年,张某国自行备料,堆砌砖块翻建院内南屋自建房;1978 年,张某国再次购置 300 块砖瓦,扩建两间南房,最终院内形成三间自建房。

1980 年,长子张某庭搬迁至张某庭单位分配的铁路公房居住,张某兰、张某玲也陆续出嫁离开老宅。张某国一家持续在 28 号院居住、成家,其子张某也在此居住结婚。1987 年,铁路公房置换为城区楼房,张某庭、李某荣搬至该楼房生活。1993 年张某庭去世,这套楼房承租人变更为张某柱,后续房改,张某柱出资购房登记至自己名下。而丰台区 28 号公房承租人变更为李某荣,由张某国一家持续居住;1998 年之后,李某荣又搬回 28 号院内居住,和张某国一家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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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7 日,张某国、李某荣、张某玲共同签订家庭协议书,约定院内公租房一间、南屋自建房一间对应的权益归张某国,剩余一间自建房归张某玲所有。多年来张某国一直贴身照料李某荣日常生活。2010 年 11 月 7 日,李某荣立下遗嘱,写明日常起居长期由张某国照料,案涉 28 号房屋全部相关权益由张某国继承。2010 年 11 月 29 日,李某荣离世。

李某荣去世后,涉案公房承租人始终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张某国、张某一家人持续在此居住、按时缴纳公房租金,属于房屋实际使用人。2020 年当地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院落纳入拆迁范围。张某国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上交原公房租赁合同并选定安置房。但时隔两日,张某玲另行签订一份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列明安置人口共计六人:张某玲、张某霜、张某国、张某、李某芝、张某瑞,协议载明补偿补助款合计 521732.6 元、提前搬迁奖励费 22 万元,安置房为 B 区 3 号楼 2 单元 1603 号。

原告方认为,案涉房屋对应的全部拆迁安置利益应当归原告享有。各方多次协商财产分割事宜无果,张某国、李某芝、张某、张某瑞四人委托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代理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被告四人当庭答辩,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提出四点抗辩意见:

第一,涉案 28 号房屋属于公产房,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李某荣无权通过遗嘱处分公房,遗嘱应当整体认定无效;

第二,案涉遗嘱仅有见证人、遗嘱执行人签字,没有李某荣本人亲笔签名,不符合法定遗嘱形式要件,属于无效遗嘱;

第三,李某荣订立遗嘱期间身患重病,糖尿病引发眼部并发症,视力近乎失明,不具备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确认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

第四,四名原告名下已经享有其他公房权益,户籍仅空挂在涉案院落,并未实际长期居住,无权主张本案房屋征收补偿利益。

办案过程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接手案件后,面临多重难点:案件事实时间跨度大、年代久远,证据收集难度高,遗嘱效力认定是本案最大争议焦点。承办律师反复梳理全案事实,多次组织当事人复盘案件细节,逐一收集、固定证据。

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案涉院落历经多次翻建扩建,形成拆迁时的院落格局。结合建房事实、家庭书面协议等证据,公房一间以及南屋一间自建房对应的拆迁权益,应当归属张某国。

虽然 2007 年家庭房屋协议、2010 年遗嘱均没有李某荣亲笔签字,但留存有李某荣捺印的现场视频资料,搭配多名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两份文书内容均为李某荣生前真实意思表示。

据此,师通律所家事团队向法院提交全套证据材料:两份征收补偿协议、家庭房屋分割协议书、李某荣遗嘱、立遗嘱捺印视频等,同时申请王某、张某、高某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还原房屋居住历史、翻建过程以及签署协议、订立遗嘱的完整经过,佐证文书真实性。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判决:

一、协议编号为 FTXX 的《丰台区棚户区改造公房平房征收补偿协议》对应的 B 区 3 号楼 2 单元 1603 号安置房相关权益,由张某国享有;

二、北京市丰台区 XX 胡同 28 号房屋对应的征收补偿款项、搬迁奖励费,由张某玲、张某霜于判决生效 7 日内,向张某国、张某、张某瑞、李某芝支付分割款 452617.4 元。

本案经由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精准拆解案件法律关系,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与家事诉讼实务经验,成功帮助委托人赢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拆迁安置财产权益。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专门设立遗产继承部,分家析产、遗嘱纠纷、法定继承、多子女家庭财产分割是核心业务。长期深耕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擅长公房、房改房、老城区房产继承纠纷,大量处理遗嘱真假、隐匿遗产、共有房产析产诉讼。大量承办北京各区分家析产、房产继承案件,拆迁安置房、宅基地、央产房、回迁房的分家析产与继承,很多案件是拆迁补偿款分割、老宅共有确权;熟悉不动产政策,适合房产产权复杂、涉及拆迁利益分割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