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各食品经营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气温多变,河粉、肠粉、粿条、米线等湿米粉类食品若储存或处置不当,极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剧毒物质米酵菌酸。该毒素耐高温,120℃加热20分钟仍难破坏,仅需1毫克即可致命,且目前尚无特效救治药物,中毒后病死率高达40%—100%。

典型案例警示

近年来,各地已发生多起惨痛案例,务必引以为戒:

2025年7月,广东佛山一家庭因食用自制变质河粉,5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送检河粉中检出高浓度米酵菌酸。2024年7月,东莞市厚街镇报告一起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病1例、死亡1例;揭阳市普宁市同期也报告一起同类事件,发病1例、死亡1例,两起事件级别均为较大。2025年11月,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在容桂辖区某餐饮店查获超保质期3天的湿粉条,该店已使用过期湿粉制售酸辣河粉和鸡蛋炒河粉,执法人员当场监督销毁并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发现,白蕉镇一家潮汕风味小吃店储存的河粉未冷藏保存且已超过保质期一日,执法人员当场监督销毁过期河粉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各食品经营单位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或食用完毕。对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即便感官性状看似正常、无发酸发臭等变质现象,也可能已被污染并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须坚决予以废弃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

二、湿米粉须按照标签标示条件冷藏保存(0—4℃),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得采购无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湿粉。

广大消费者请注意:

· 购买湿米粉时选择正规商超或市场,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产品,生产日期应精确至小时。

· 购买后立即冷藏,当天购买当天食用,开封后尽快食用完毕,放冰箱超过24小时也建议丢弃。

· 食用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尽快就医,必要时拨打120,明确告知医生“疑似米酵菌酸中毒”。

如发现销售过期湿米粉、散装湿米粉未冷藏销售、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请各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广大市民科学选购、安全食用,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 | 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江海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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