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大宗贸易、投融资项目中,居间人凭借资源对接促成合作,拿到一笔大额居间服务费。很多中间人拿到居间款项时才发现,以个人名义收款,这笔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压力巨大,严重压缩了居间人实际到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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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个人独立承接业务取得的大额报酬,要按照20%-40%的税率缴纳个税,个人一次性收入超过5万元,超过的部分将要按照40%的税率缴纳个税,压力是非常巨大的。

举个例子,一笔 100 万的居间费,按劳务报酬计税,光个税就要缴纳30多万元,并且这笔收入年底还要并入个人综合所得参与汇算清缴,实际税负压力进一步加大。

居间业务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脉、沟通成本,而这些隐性成本大多无法取得票据进行抵扣,辛苦促成项目,到手收入大打折扣,不少居间人直呼税负压力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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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额的个税难题,居间人可以在业务真实、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地方上的优惠扶持,如自然人代开,个人线上提交相应的开票资料即可,个税低至0.5%-1%,1-5个工作日左右出票,会出完税证明,不计入个人薪金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如果个人取得千万居间费,委托方要求6%专票,还可以注册服务行业有限公司承接业务,增值税6%正常缴纳,开具6个点的票面,所得税享受优惠低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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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是要确保居间业务真实发生、业务本身合法合规,有完整的业务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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