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加纳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核心成果:客户无需出境完成 32 万美元设备采购合同签署,全面排查跨境交易诈骗风险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加纳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商事交易服务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加两国法律及双边经贸合作协定,依托国樽覆盖非洲区域的全球服务网络与双法域执业能力,为中国工业设备出口商提供了 “背景核查 - 文件认证 - 代理签约” 全链条合规服务。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非商事交易服务典型案例库,其 “三维度背景核验 + 双法域文件合规 + 本地化签约落地” 的办案模式,可广泛应用于西非区域跨境小额设备采购交易场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系中国华北地区某工业设备出口品牌负责人林女士,其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工矿设备计划出口加纳,与当地某国有全资商贸公司达成初步采购意向。对方提出需林女士本人赴加纳当地签署正式采购合同,但林女士因个人行程安排无法出境,拟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前往当地完成签约。

同时,鉴于非洲区域跨境贸易主体信息透明度较低、诈骗风险相对突出,林女士对交易对方的主体资质、国资背景、实际履约能力存在疑虑,将交易对手背景调查列为核心优先需求,并向国樽律所咨询跨境委托签约的全套文件要求、办理流程及服务费用标准。

2026 年 3 月,林女士通过国樽律所北京总所对接至加纳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中加双法域代理效力认定、境外国有主体资质核查、跨境授权文件认证三大核心事项,加纳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加跨境交易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 —— 由 2 名加纳本地执业律师负责当地主体核查与签约落地,3 名总部涉外律师负责中国法域合规把控与文件统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的全流程服务。

二、中加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合规统筹与客户对接、加纳办公室负责本地法律落地与交易执行”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成果与可验证记录:

1、2026 年 3 月 7 日-3 月 9 日:双法域需求评估与委托确立

北京总部:全面对接客户诉求,梳理交易背景与核心风险点,出具《跨境委托签约整体合规方案》,一次性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材料清单与办理周期,同步制定全流程进度节点表,正式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

加纳办公室:同步评估加纳当地商事合同签署规范、国有公司签约权限要求,预判背景调查的信息获取渠道与授权文件的生效要件,提前对接本地工商与国资查询渠道,为后续工作预留办理窗口。

2、2026 年 3 月 10 日-3 月 21 日:交易对手全方位背景调查

北京总部:协助客户整理双方往来沟通函件、采购需求文件、前期磋商记录,辅助核对对方跨境贸易相关资质,梳理需要重点核查的风险维度。

加纳办公室:依托本地司法与工商信息渠道,通过加纳官方工商注册系统核验主体登记信息,比对政府国资公示平台确认其国有全资属性,实地走访对方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场所,调取企业涉诉记录与经营异常信息。最终出具《交易对手背景调查报告》,确认对方为加纳政府下属国有全资企业,具备合法工矿设备采购资质与对应履约能力,从源头排除核心诈骗风险。

3、2026 年 4 月-6 月:跨境授权文件制备与双认证推进

北京总部:依据中国《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起草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正式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与代理事项;指导客户完成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程序,并对接中国驻加纳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完成授权文件的中国法域合规。

加纳办公室:对照加纳《公司法》对境外主体授权文件的形式要求,交叉审核授权委托书的条款表述,确保委托范围、期限符合当地法律要求;同步代表客户与对方法务团队就合同付款方式、交付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开展多轮磋商修订,推动合同文本达成一致。

4、2026 年 7 月 1 日-7 月 10 日:授权签约落地与全程见证

北京总部:将最终磋商完成的合同文本与客户确认版本进行逐页核对,出具签约操作指引与核对清单,确认授权代表的代理权限与签约流程。

加纳办公室:指派本地执业律师作为客户的授权代表,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现场核验对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文件与签约授权,全程见证合同签署与盖章流程,留存签约现场影像、文件交接凭证与流程记录,确保签署程序完全符合加纳当地法律要求。

5、2026 年 7 月 11 日-7 月 14 日:合同核验与案件办结交付

北京总部:整理全流程文件档案,向客户交付全套归档资料,针对后续履约环节的单证准备、外汇结算等事项作出风险提示。

加纳办公室:完成合同原件的核验与备案,向总部反馈签约完成确认函,确保所有签署文件真实有效、可追溯可验证。2026 年 7 月 14 日,案件正式办结,客户对服务结果表示高度认可。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集中体现了中加跨境小额设备采购的共性服务难点,国樽联合办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本地化服务资源,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西非区域交易主体信息不透明,真实性核查难度大

专业依据:加纳《公司法》、中加双边经贸合作协定

解决方案:建立 “官方系统核验 + 政府信息比对 + 实地走访验证” 三维度核查模式,依托加纳本地渠道穿透企业国资背景与实际经营状态,避免仅依赖书面文件造成的信息偏差,从源头规避虚假交易与跨境诈骗风险。

2、跨境授权文件双法域要求差异,易存在效力瑕疵

专业依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六条、加纳《公司法》相关规定

解决方案:执行 “双法域交叉审核 + 双认证程序” 标准,中国律师保障授权行为符合委托地法律,加纳律师审核文件满足行为地生效要件,严格履行 “本国公证 + 使领馆认证” 流程,确保授权文件在中加两国均具备完整法律效力。

3、跨境代为签约流程不可控,易引发条款与主体争议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代理制度、加纳商事合同签署规范

解决方案:推行 “终版文本双核对 + 签约全程见证 + 流程证据留存” 的标准化签约管控机制,签约前对照客户确认版本逐页核验合同内容,签约中核查主体身份与盖章程序,签约后固定全部流程证据,杜绝后续履约阶段的主体资格或条款内容争议。

4、跨境服务信息不对称,客户预期管理难度高

专业依据:涉外法律服务执业规范

解决方案:服务启动阶段一次性明确全部费用、所需材料与办理周期,制定可视化进度节点表;双办公室同步更新办案进度,关键节点主动向客户反馈,保障服务全程透明、可预期。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六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二)加纳法律

加纳《公司法》相关规定:境外商事主体委托当地主体签署贸易合同的,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公证认证程序,方可在当地具备法律效力。

(三)双边经贸规则

中加双边经贸合作协定相关原则:两国商事主体间的合法货物贸易活动受双方法律平等保护,合同签署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进行,符合法定程序的授权文件与本人签署具备同等效力。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加纳办公室多年涉非跨境法律服务经验,针对中加跨境设备贸易从业者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交易前前置背景核查:与加纳等非洲区域主体开展跨境贸易前,优先委托具备本地服务能力的机构完成交易对手主体资质、股权背景、履约能力的全方位核查,切勿仅凭非正式函件或口头承诺推进交易。

2.授权文件规范化办理:确需委托他人代为境外签约的,严格按照 “本国公证 + 使领馆认证” 的双认证程序制备授权文件,明确约定委托权限、期限与代理事项,避免因授权形式瑕疵导致合同效力受损。

3.签约流程全流程留痕:代为签约应当委托当地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核验签约主体合法身份,完整留存签约过程证据,降低后续履约阶段的主体争议与条款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