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肉包铁”

发生事故时,骑乘人员更容易受到伤害

但部分人总是以身犯险

抱着侥幸心理随意闯红灯

如果叠加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行为

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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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行经某路段时,因闯红灯,与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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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骑手佩戴的头盔因未系卡扣,撞击时被震飞,头部失去防护,当场不幸身亡。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路口的红灯

不是“限制”,而是无声的“保护”

请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别拿片刻的侥幸,去做生命中最愚蠢的赌注

近期,东莞交警实拍曝光一批

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驾驶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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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BF7160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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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CZ9482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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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EQ5305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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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226868

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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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GX9391

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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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EW1092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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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FC3567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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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Z54551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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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AC1007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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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G24667

东莞市虎门镇滨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东莞交警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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