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宁市公安局一名代表表示,涉及使用外国文字广告牌的违规情况集中在有大量外国人居住的各乡、坊。
10月9日,北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范黄山(Phạm Hoàng Sơn)主持召开与各局、行业及地方关于辖区广告牌管理工作的会议。
据北宁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介绍,广告检查活动几乎在各乡、坊都有开展,集中在京北坊(phường Kinh Bắc)、武强坊(Võ Cường)、北江(Bắc Giang)、武宁(Vũ Ninh)、慈山(Từ Sơn)、越安(Việt Yên)、南山(Nam Sơn)、桂武(Quế Võ)等区域。
然而,除已取得的成果外,广告活动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广告牌、招牌在尺寸、位置、间距、结构及安全要求方面尚未符合规定。
在人行道、道路及交通安全走廊悬挂、竖立、放置广告牌、招牌和横幅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影响行人及交通秩序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场所在广告、招牌中使用语言、文字的规定执行不够严格。有的完全使用外国语,未体现越南语。部分招牌同时有越南语和外国语,但外国文字尺寸更大或置于越南文字之上,尚未符合规定。
图为武强坊职能部门拆除一家中餐馆不合规的广告牌:只写中中文,无越南语。
图为武强坊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不合规的广告牌
据文化体育旅游局介绍,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地方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处理不够及时、彻底;主要停留在提醒、要求整改。对违规广告媒介的行政处罚、拆除仍有限,尚未形成必要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从事广告管理的干部力量薄弱,需兼任多项工作。一部分组织、个人对广告相关法律规定认识不足,执行不严。
在工作会议上,武强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阮玉效表示,近期该坊职能部门已多次组织检查辖区招牌、广告牌。
经检查,职能部门共发现60块不符合规定的招牌、广告牌,其中多块使用外国文字。截至目前,该坊已处理50起;其余10起正在集中彻底处理。
今后,武强坊将加强监督招牌、广告牌安装活动;同时与各广告单位沟通,指导组织、个人在设计、印刷及安装招牌、横幅时正确执行规定,最大限度减少违规。
在京北坊,据地方领导介绍,经3次检查,职能部门已排查157家场所,提醒38家招牌信息仍有欠缺的场所,并对2家处以共计2000万越南盾罚款。
据北宁市公安局一位代表称,涉及使用外国文字广告牌的违规情况集中在有大量外国人居住的各乡、坊。对于这类广告牌,职能部门可研究使用摄像头系统进行发现、监督和处理违规。
图为北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范黄山主持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时,北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范黄山要求文化体育旅游局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各地方、企业和个人正确执行招牌、广告牌规定。同时,专业机关必须及时接收反映信息以检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他要求全市各乡、坊在10月组织一次集中行动,处理招牌、广告牌及交通秩序安全方面的违规行为。
根据北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要求,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先行开展,使群众、企业理解并自觉遵守,为建设文明文化环境作出贡献。但对故意违规的情况,各地方必须坚决处理,做到合情合理。
此前,10月3日,越媒体《先锋报》刊登了题为“外国文字招牌在北宁街头压倒越南语”的文章,反映北宁市京北坊和武强坊部分街道招牌、广告牌在使用外国语方面存在违规迹象。10月4日,北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职能机关和地方按照报道内容进行检查、处理。
在这里,小编再次补充一下关于越南店铺招牌和广告牌的要求,在北宁开店的老铁可以参考,如果牌子有问题需提前整改以免被罚款,在越南其它地方开店老板也可以参考。
根据越南《广告法》,当一块广告牌同时使用越南语和外国语时,外国文字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越南文字的四分之三,并且必须置于越南文字下方。简单说就是外语字体大小不能超过越南语,而且还得在规定比例的范围内。
法令还规定,对仅使用外国语的招牌、不标注或未完整标注越南语名称的行为,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2570-38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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