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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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提督军务。时经丧败,法弛,弊尤甚。富一意拊循,奏免秋赋,罢诸州县税课局,停太原民转饷大同。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郑宏、武进伯朱瑛,令家人领官库银帛,籴(dí,买进)米实边,多所干没。富首请按治。诏宥亨等,抵家人罪。亨所遣卒越关抵大同,富复劾亨专擅。亨输罪。已,削襄垣王府菜户,又杖其厨役之署敎授事者。又劾分守中官韦力转、参将石彪及山西参政林厚罪。是时,富威名重天下,而诸豪家愈侧目,相与摭富罪。于谦方当事,力保持之。帝亦知富深,故得行其志。
选自《明史》卷177《年富传》
选自国家图书馆藏清乾隆武英殿刻本《明史》
选自国家图书馆藏清乾隆武英殿刻本《明史》
年富(1395-1464),字大有,安徽怀远人。本姓严,因讹误改为“年”。年富曾任吏科给事中、陕西左参政、河南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户部尚书等职。
年富做事“果敢有为”。永乐时边事紧张,供应浩繁,民众疲于运输,强横狡猾之人趁机谋取私利。年富时任陕西左参政,兼管粮储事。他根据路途远近,确定征收费用,严厉稽核出入,极大地缓解了民众的负担。年富的业绩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后来年富受到诬陷诽谤,朝廷想将他调离。陕西的文武百官听闻后不愿意他离开,纷纷上呈奏章,陈述年富的功劳。年富任户部尚书时,每每遇到利害攸关的事情,下属们不敢承担,年富就鼓励他们勇敢地干,毋需署名,责任由他承担。由此户部之事被处理得井井有条。
年富为官不惧权势。景泰二年(1451),年富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土木堡之变后,法度松弛,弊病丛生。年富奏请减免赋税,裁撤州县征税机构,停止太原向大同转运粮饷。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郑宏、武进伯朱瑛派遣家人,领取官府库房里的银两、布帛,换成粮食后运到边地,从中捞取利益。年富上奏请求对三人按律治罪。他还削减了襄垣王府的菜户,处罚其厨役。英国公张懋等人在边地购置田庄,每年役使士兵耕种。年富上章弹劾,迫使英国公将士兵归还。年富十分痛恨贪官污吏,一旦发现,必予严惩。他所到之处,贪官们闻风而去,人们称他为“阎王”。
年富以“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为自己的为官箴言,要求自己做到处事公正、做人廉洁。《明史》评价他一生“廉正强直,始终不渝”,是为一代名臣。
单位:国家图书馆
作者:谢冬荣
编辑: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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