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东省惠州市发布公告,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计划招聘14人,把一批长期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此次招聘划定刚性标准,重要选拔群众认可度高,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乡村绿化、做好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人选。
招聘对象为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村党组织书记需连续任职满2年,2019年以来经惠州市镇村干部“大储备”政策选拔培养并当选的,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的全职培养年限可一并计算;社区党组织书记需在本县(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10年以上”“满一届”可在本县(区)跨社区累计计算。
报名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9日,报名地点在各乡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重点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在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乡村绿化、服务群众、处理基层具体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应急决策和岗位匹配度。招聘同步设置考察环节,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跨县(区)交叉考察,重点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实绩、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情况。
应聘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8周岁及以下。对优秀人选的学历、年龄予以放宽: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市直及以上部门评定的各类“先进”“典型”等荣誉的,或其个人在近两届当选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或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评“优秀”等次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年龄可放宽1周岁。
更值得关注的是聘后管理安排。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下派继续担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满5年且该村(社区)已有成熟书记储备人选的可申请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不再保留事业编制身份。
来 源:惠州先锋网 乡村干部报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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